其四,大明以年租金千两,租借其九州岛九十九年,租界之内,行大明律,驻九州卫,设总督以辖之。
其五,凡租界之地,一应倭人,应服从大明法令及课税;
其六,未尽之事宜,最终解释权归于大明皇帝陛下。”
宣德皇帝说完这六个条件,在场众人的脸无不黑了下来。
这种狗屁条件,皇上您是怎么想出来的?
用脑子?
怎么看怎么不像是用脑子想出来的!
哪怕是丧师辱国,这种条约又有谁敢签?
反正不管日本国怎么样儿,大明上上下下估计都没有一个人敢签这种条约。
这可是要被写进史书唾骂千秋万载的!
踌躇了一番后,陈老将军觉得还是得劝劝宣德皇帝,这条约不能这么儿戏:“启奏陛下,臣认为陛下所提之七条,倭寇未必会应。
前宋之鉴不远,日人何敢租其九州岛?其形同割地,倭寇必然不会同意。”
宣德皇帝心道有什么不能签的?
不就是一份破条约嘛。
对比小鬼子们搞出来的二十一条什么的,老子提出来的这七条简直可以称得上是良心了。
再说了,小鬼子自己现在内部还不安稳还在勾心斗角呢!
能打得过现在大明海军?
反正宣德皇帝觉得不太可能。
既然打不过大明海军,那这份条约可就由不得日本人不签了,真等到大明水师过去用大炮找他们谈话的时候,那这份条约上估计就得再加上那么几条了。
想了想,宣德皇帝又道:“这样儿,朕也不是不通人情嘛,总是有些好处许给日本的。
第一,许日本女子来大明,凡会汉语者,无论嫁人或者务工,与我大明女子相同;
第二,请日本男子来大明务工,凡开山、开矿铺路等一应不涉及我大明机密事之活计,皆许之;
第三,朝贡之期,取消其十年之限,改为三年,令彼三年一朝。
哦,还有,凡其男女,工钱皆与日本之大名结算,免得这些人在大明花销之后攒不下银子,陈老将军觉得这个主意如何?”
陈老将军已经懒得吐槽了。
这三条里边对于日本人来说,也就是第三条算是个真正的优待,剩下的两条,哪一条不是绝户计?
你这是欺负倭奴不识数还是欺负人家不识字?
让懂汉语的日本女子来大明?
嫁人或者务工与大明女子一般?
问题是除了绣娘一类的女工活计,还有啥是招女子的?
有,青楼倒是招,可是这日本女子的身子不就毁了?以后还怎么嫁人?
至于说嫁人,这个就更可笑了。
如果说日本女人跑来大明后都嫁了人不回去,那日本还有多少女人?
还有那些日本男子,到时候开山开矿铺路都允许他们干,可是您老人家看看现在干这种活儿的都是些什么人?
基本上都是犯人好吧!
等倭奴中的男子来了,到时候还能有个好?
但是宣德皇帝显然不这么认为。
倭奴这时候一边恨着大明一边还要把大明当爸爸,自己提出的这些条件他们能有什么不同意的?
后世的美国爸爸不还在关岛驻军来着?
宣德皇帝觉得自己可比美国爸爸要好的多了,起码只在租界的九州岛上驻军不是?
锦衣卫指挥使钟法保想了想,赞成道:“臣以为这七条条约并不过份,只要开放通商与朝贡之路,则倭奴必然同意,纵然有人不满,其中得利者也会强压下去。
至于其中动乱,与我大明何干?
陈将军你可别忘了,偻奴之乱不远,让他们自己也乱一乱,也算是替我大明的百姓出了口气不是?”
陈老将军觉得施凤来说的很有道理,自己竟然无言以对。
这其中的利弊,自己怎么可能想不到?
只是这种绝户计一出,千百年后咱们谁都好不了啊蠢货!
但是很显然,在场这么多人之中,还稍微要点儿脸面的除了陈老将军外,就再也找不出第二个来了。
锦衣卫指挥使钟法保则是更进一步说道:“启奏皇上,臣有一问。”
宣德皇帝便道:“说吧!法保,有什么想要问的尽管问就是。”
锦衣卫指挥使钟法保谢了恩之后,接着道:“皇上,我们对于九州岛之驻军,以水师为主?以卫所为主?”
宣德皇帝道:“以水师之中又擅陆战之兵为主,进可以攻,退可以撤。
总之,九州所在的大明官员和百姓们的安危是第一位的,必要之时,哪怕是九州尽毁,朕也要这些士卒能将大明的百姓撤回来。”
锦衣卫指挥使钟法保应了后,向着宣德皇帝拱拱手,却没有再说话。
陈老将军则是快要绷不住表情了。
见过不要脸的,还真就没见过你们这些如此不要脸的!
你们现在就开始商量在人家的九州岛驻兵的事儿了?
人家日本国同意了吗?
这事儿是要断人家命根子的,但凡是日本哪个人有点儿远见,都不可能同意这个要求的好吗?
但是宣德皇帝和锦衣卫指挥使钟法保等人都觉得日本一定会同意这个条件的。
没别的,大明有四支海军舰队在,,再加上又都是拿着宝船,福船改进后的炮船,这要是还搞不定屁大点儿地方的日本,大明上上下下的海军将领和士兵都干脆抹了脖子算了,省得丢人现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