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熹平石经》为东汉熹平四年(175)开刻,有诗、书、周易、春秋、公羊传、仪礼、论语共七经,凡六十四石,计200910字。
八股文是文体形式,专取四子书及易、书、诗、春秋、礼记五经命题试士。
代古人语气为之,体用排偶,谓之八股,通谓之制义。
种云已经决定,弃用八股文,他发现,除了科举,选拔人才,还有很多方法。
周代以“乡举里选”的方式,即由“乡老”(族长)等选拔本乡土的贤士,经过地方长官的层层上贡,直达中央。
上贡到王的贤士,由王亲自考试,内容是射箭。在周代以前的社会中,只有统治集团家族的成员,才有可能接受教育,而成为知识分子。
诸侯国的各个组成部分,由统治集团世袭领有,具体表现就是周代的“世卿世禄”制度。
这种制度下,即使有某种举荐选拔,也不超出宗法家族的范围。
春秋时期,“礼崩乐坏”,世卿世禄制被严重破坏,一些原来不是贵族的下层人士,得到破格任用,通过举荐、考核的人才越来越多。
举荐考核制度逐渐完善,而社会经济的发展、文化教育面的扩大,加速了这一过程。
汉朝,提拔民间人才采用的是察举制与征辟制。高祖十一年(公元前197年)刘邦下诏,命令各级臣下举荐贤才,形成后世乡贡的最初形态。
汉文帝二年(公元前178年)、十五年(公元前165年)又两次下诏命令各级官员举荐,“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并对被举荐者采用策问的方式,进行考试。
汉武帝根据董仲舒的建议,诏令各郡国举孝子、廉吏各一人,后来两科逐渐合并为一科,称为“孝廉”。
“秀才”也是察举的重要科目之一。
孝廉重在德行,秀才重在才能。东汉时为了避讳刘秀,而改成“茂才”。
汉代各科察举,都要通过朝廷考试。但与科举考试的区别在于,考试在察举中并不重要,举荐是决定性的。
察举以举荐为主,考试为辅,考试基本不存在黜落,“当时未有黜落法,对策者皆被选”。
赀选,是以财货资产作为衡量,以此选任官吏,早在秦时已有。汉惠帝时,选官“爵非德不授,禄非功不与”。
西汉中,察举制应时而生。“察举制”始于汉惠帝,汉武帝时成定制。经道德考察,再由引荐出仕。
东汉中,尚书令左雄改察举制,加试,儒者试经学,文吏试章奏,同时还规定,参与举孝廉的人在40岁以上。
若想通过察举入仕,除非惊才绝艳,否则只能苦苦熬到四十岁以后。
举荐权掌握在皇帝以下,各级官僚权贵手中。
汉初以来”任子“、“赀选”、皇帝和各级官僚的直接辟召,仍然进行。一般士人,往往是先征辟为州郡吏员,由上司向中央察举为秀才、孝廉等等。
但是,没有门路的布衣平民,没有被察举的可能性。
魏文帝时,陈群创立九品中正制,由特定官员,按出身、品德等考核民间人才,分为九品录用。
“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士族得以把持朝廷。
考试成绩分为上、中、下、不及格四等,而不及格者“不合与第”,不予授官。
各地寒门士子纷纷投馆就学,其考试办法为,其有能通一经,始末无倦者,策实之后,选可量加叙录。虽复牛监羊肆,寒品后门,并随才试吏,勿有遗隔。
种云真的很佩服赵高,他只是看,就晕头转向了,这老兄竟然每一张都有批注,井井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