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百六十六章 突破,地煞境!(1 / 2)霜染九州首页

半个时辰之后,天影门的密室之中。

由于晋级之时无比紧迫,绝不能拖延丝毫,因此云枫拼着巨大消耗再度动用黑焰天行步与森罗鬼步的叠加身法快似雷霆,穿梭在方圆百里的华都之中,几乎不到半炷香时间就从城池最核心处的皇城来到了靠近最东段城墙的天影门。

这还是他不能全力以赴,以及要考虑城内不误伤百姓的速度。

也不是云枫要刻意显摆,当然事实上他这种全力发动身法的后果就是导致无数百姓出来围观看戏,他是不得不这么做,晋级的瓶颈征兆来临时候,必须要尽快开始突破,尤其是云枫之前已经展开过一次突破地煞境失败情况下,要是再耽搁了让这个最好时机消散,日后必然是后悔无穷。

但是晋级地煞境又不是前面几个境界时候的小打小闹了,作为武者之路的第四个境界,突破成功时候已经会释放出小规模的天地异象,稍微受到打扰则必然产生不可逆后果,因此云枫果断选择了回到天影门来突破地煞境。

他也没有找寻任何人,跟几位执事打了招呼后,上交一百影符就选择了一间天罡级修炼房,这里面是有着特殊的矿石修筑而成,对于修炼罡气和突破时候都有着一定的帮助,云枫进入房间后,不敢再丝毫耽误,立马打坐开始了突破地煞境的努力。

时间回到现在,云枫已经是结印修炼进入了最后的难关,屋内充斥着乳白色的雾气,这是罡气外放的效果,淡淡的棕色与浅紫色罡气也蕴藏其中,若不是仔细观察也难以发觉,但这却说明云枫的突破以后达到了最关键阶段,是成是败,就看这个时候了。

云枫毕竟已经尝试过一次冲击地煞境,有了丰富的经验,因此如今要容易许多,并且他在修炼之前事先服用了宇文令给他的高阶丹药,因此直接恢复了所有伤势,事实上他也很好奇,宇文令给的丹药虽然效果极佳,却不至于一瞬间全部治愈,事实上先前动用半步噬魂云枫就没感觉到什么痛苦,他只能将这归类为自己被那神秘意识体控制时候的异变。

对了,何不问问老师呢。

云枫脑海中恍然大悟,他要修炼尽早突破地煞境,因此必须集中全部精神力不能分心思考,他当下就在心里说道:“老师,老师,你在么。”

宇文定的声音传了出来,还是那般浩瀚中略带威严,让人不由自主钦佩其王者之气:“呵呵,小家伙,有何困惑,没想到你这么年轻便突破地煞境了,倒是让我惊讶。”

云枫苦笑一声:“这不还没突破么,是这样的,我体内似乎有着一道奇异意识体,我不知道是哪位强者留下灵魂还是何物,能请您老人家帮忙看看么。”

宇文令沉思片刻,随后叹口气道:“实不相瞒,在刚进入你识海时候我就已经察觉到一股不寻常气息了,那会我已经开始探查它的情况,然而却是无功而返。”

云枫顿时一阵震撼道:“怎么可能,老师你也看不出它的底细,这东西到底是什么怪物!”

宇文令语气一沉道:“两种可能,一,他和你是一体的,或者说已经和你后天高度绑定了,这种情况别说我不能驱逐,就算将其驱逐了你八成也得死,其二,就是它的实力比我还要强。”

比老师的人魂还要强?他已经是天罡境三转的恐怖实力,大陆上有几人能做到这程度?云枫顿时一阵骇然,就算有那么寥寥可数的,又怎么可能钻到自己脑袋里来?

而另外一个猜想就让云枫更是毛骨悚然了,这个意识体已经和自己高度绑定,或者是本就是一体,这个可能性云枫早就已经知道了,毕竟那道意识体就是这么对自己说的。

我应该……心底深处也略微有些认可,因此当初才让他彻底接管了我的身体,为了战胜焰家兄弟那时候,我应该就已经承认他和我是一体的了吧,云枫大脑中几乎是一片空白,浑身冷汗直流,不管怎么样,他心里深处还是有一丝不愿意承认,他怎么也不想告诉自己那鬼魂一般的存在是自己的一部分。

由于精神的剧烈动荡,云枫自己的冲击瓶颈过程也变得波动起来,鲜血从他七窍之中微微渗出,看起来无比骇人,原本马上就要成功的突破,似乎隐隐有着功亏一篑的趋势!

“不要再胡思乱想了,云枫,你现在的任务是突破地煞境!”宇文令低喝一声道:“没有任何事比这更重要,其他危险我都会帮你看着,你只管冲击地煞境不要管!”

对,如今正是紧要关头,绝不能分心了,云枫顿时醒悟过来,他当即就是流出几滴冷汗,好像,差点就前功尽弃了,若是精神迷茫下去最先崩溃的就是自己的识海,毕竟冲击地煞境过程中罡气异常强大并且是外放的,本就很难控制,要是任期肆意而为一旦冲破识海,自己和宇文令只怕都要丢了性命!

呵呵,不过是地煞境罢了,要是让你夺了这条命去,我云枫还做什么武者,云枫心中的信念顿时坚如磐石起来,无论这道瓶颈多么坚不可摧,他的意志力却更胜一筹,此刻,云枫全力运转雷霆罡气与磐岩罡气,化作无数利刃与重锤一般,从两个方向共同发起了最后的冲击。

终于,在两股罡气坚持不懈的运转下,这生生不息的力量总算是将地煞境的最后一道裂缝给摧毁了,在那一道屏障后面,黑暗破晓,云枫瞬间感受到了光芒照耀全身,与此同时,突破大境界时候带来的回复效果将他冲击地煞境损耗的精神力和罡气瞬间全部补满,如今的云枫经历了这一番锤炼,反而是更为强大,到达了一个全新的巅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