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少女撂下那句话之后,就一去不回,周易就如同之前白衣少女一般,坐在门槛之上望着没完没了的滂沱大雨,拍打在院落之中,可能是铺在院落中碎石起了作用,院落之中并没有多少积水。
说实话青年已经很少坐门槛了,这记忆还是在小时候的记忆之中才有的,母亲在院中做家务,总是喜欢将小小的他放在门槛上,从那时候他就喜欢上了那个位置,家中亦或是房中做家务的人,只是青年却很喜欢这种感觉,这是经过十几年之后,又再一次感觉到了家的感觉。
周易只是一个普通人,他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喜欢那个白衣姑娘,以前从未有过这种感觉,只要老着白衣姑娘甜甜的笑容,就觉得这一日的所有劳累都是值得的。
在人生的前十多年,少年都在努力挣扎存活,镇中老人就会用悲天悯人的语气嘲笑他,“周易你知道吗?你就是天生的劳碌命,即便是写完劳碌还过的如此幸苦,也不知道以后的福气能不能兜的住。”
周易知道有些人是为自己好,就是嘴巴贱了一些而已,就比如镇中那个叫方易之的家伙一样,总是在最低落的时候请自己喝酒,说一些听不懂的话或是道理,虽然每次都是他最先醉倒,并且吐槽一些没用的,但青年十分喜欢这种感觉。
还记得那是方易之醉倒之后唯一一次没有扰民,便对自己说道:“周易要是以后你有了喜欢的姑娘,一定不要让他受到伤害,哪怕是拼命,不然你会后悔的。”
少年再次问那个有些颓丧的中年人,“喜欢一个人是怎样的感觉?”
中年人拍了他脑袋一下,“喜欢一个人阿,就是看她一眼也会觉得很满足,她要的你都想给她,就算是天上的星星,反正以后你遇到那个姑娘了就明白。”
说着,方易之就沉沉睡去了。
少年坐在门槛之上,看着那大雨不要钱似的落下,他明白自己多半是喜欢那白衣少女了,就算不能让他喜欢自己,也不能让她出事,不然自己说不定会变成方易之那样的人。
拿上屋中的蓑衣草帽,青年头也不回的冲进了雨幕之中,没有迟疑也没有踟躇,多年之后回首看来,这是他做的最重要也是最正确的决定。
少年披着蓑衣戴着草帽来到小溪旁,此刻的小溪已经如同泥龙翻涌,只是差一尺就能够漫上小镇的高度,并且头顶银蛇乱舞,这让他更加焦急了。
想着林若走之前问自己的事情,周易一咬牙便向着后山而去,他的目的自然就是那座被称之为龙源山的山峰,其实这时候进山不是一个明智的决定,纵使是对地形最熟悉的猎人也不会选择这时候,那无疑是在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
方才踏上一座矮丘,周易就看到了一个熟悉的人影,那个之前他看到的一身儒袍的中年现在矮丘顶端,撑着一柄老旧的油纸伞,从伞柄的光滑可以看出这伞经常被主人使用,此刻儒雅中年正带着笑容盯着他。
矮丘山顶只有那样大,若是想要从那里通过就必须绕过儒袍中年,若是平常倒是没什么,但现在大雨是矮丘泥泞不堪,绕过他需要冒着很大的风险。
就在青年思考着是否要绕路的时候,儒袍中年微微侧身,显然是让他通过。
周易送便一口气,直接越过这矮丘,看着中年不像是那种练气士,更像是一个古时候的读书人,想了想周易还是转头开口道:“这位大叔,大雨滂沱山路崎岖,况且还有山洪威胁,大叔还是早点回去吧!”
儒袍中年撑着伞站在矮丘上,笑容更胜,反而问道:“既然如此,那少年人为何要上去,难道就不怕?”
周易沉默了片刻,旋即抬起脑袋笑着道:“怕啊,可是有对我很重要的人还在山上,真的对我很重要呢。”
儒袍中年转过身子,抬头看着远方,“年轻人血气方刚重情重义,这是很好的品格,希望你能够找到对你很重要的那个人,我为给你一句忠告,不要离的溪水太近。”
“记住了,多谢大叔。”说着,青年消失在雨幕之中。
看着远去的青年,充满了年轻人该有的活力,并且还有儒家那些君子应当具有的品质,说实话相较于儒家选中的那个少年人,王伯安更加喜欢青年这种人,奈何他虽然是儒道显圣级数的说在之一,却也不能改变那些掌舵人的决定。
天道至公,圣人至贤,因而才有了圣贤这个称谓,但其实不然,这个天下从来都没有公平这一说,剑天道也做不到,不然也不会有气运出身天赋这一说,既然如此那还作为人的圣人也就更加做不到至贤至察,其实所谓的天上练气士同这些滚滚红尘没什么不同,只是相较而言争抢奋斗的目的不同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