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炎挺晚才拖着一条包扎圆滚滚的胳膊回到宋府,至于为什么弄到这么晚,宋炎也很无奈,大胡子太好客了,一定要款待宋炎,拉住不让走,非得留宋炎吃一顿饭,还一句话想把宋炎后路堵死,你要是不留下来吃饭你就是看不起我!
宋炎最烦这种人,怎么我不吃这顿就看不起你了,我看不起你还会来这里吗?真的是,说什么我都不会留下的!
然后大胡子塞给了宋炎一锭金元宝,宋炎估摸了下应该是十两的,宋炎是什么人,他能要这钱?
抬手就拒绝了,说道:“大胡子,今天真不能留下吃饭,家里一群人等着我呢,我不回去他们会吃不下去饭的!”
“我知道仙人看不上这黄白之物,但仙人务必得收下,这是我的一点敬意,难道我夫人的命还不值这十两金子吗?仙人不收下,我和夫人都睡不着啊。”
“啊哈哈,大哥是个敞快人,既然你话都说到这份上了,那我就姑且收下了,毕竟得让你和夫人睡个好觉。但是,这个酒宴真不需要,不用如此破费。”
“既然这样,那仙人就先回去吧,不能让仙人家人着急,只是可惜我这一锭金子,本来打算吃完饭留给仙人践行的。”大胡子又从口袋里掏出一锭金子。
这说的什么话?我宋炎像是那种会被一锭金子挡住脚步的人吗?还想诱惑我,笑话!
“我跟你说,大胡子,这顿酒宴就在家里随便弄点吧,别去酒楼了,现在风声太紧,我不便抛头露面。”
宋炎可不是因为那十两金子才留下来的,是大胡子那溢于言表的感激之情打动了他。
他宋炎,只有可能为情所动,金钱什么的,他宋炎在乎过?
虽说是酒宴,宋炎也没怎么喝酒,并且有仙人这一身份在,也没有敢劝酒的,倒是大胡子被一帮小弟给灌了个七荤八素,直喊宋炎是他的再生父母,没了夫人他活不下去,真是个痴情汉啊。
席间,听大胡子的自述和一帮子小弟的调笑宋炎大致了解了大胡子这个人,这也是个奇人啊。
大胡子本名朱三虎,字德彪,本是个乡间穷小子,家徒四壁的那种,父母在他不到十岁的时候就相继去世了,唯一一个相依为命的哥哥也在下河捉鱼给他吃的时候再也没上来,真可谓人间惨剧。
而乡间人也觉得他是个天煞孤星的命格,把家人都克死了,也没什么人愿意收留他。
只有赵芷芷的父亲,一个小地主收留了他还给了他一份养猪的工作,才让他没饿死。
生活是狗血的,赵芷芷不顾父亲反对地爱上了穷小子朱三虎,朱三虎也很喜欢那个不嫌弃自己的美丽的女子,可他知道自己一介猪倌,蒙赵老爷的恩情才不至于饿死,哪能奢求这份感情,而且这也对不住自己的恩人赵老爷。
可是感情的事是最没有道理的,你越是抗拒,她就越不饶恕你。
朱三虎还是没能控制住自己的感情,一发不可收拾的爱上了赵芷芷,两人干柴遇上烈火,那可是烧的一干二净。
呃,这里指的是感情,他们没做什么出格的事,当然,这是宋炎的猜测,毕竟这时候私通可是大罪。
赵老爷很气愤,觉得朱三虎是一白眼狼,老爷我给你一口饭吃,让你有个地方住,你个狗东西居然想睡我唯一的女儿?看我不打断你的狗腿!
就在朱三虎要被打断腿的时候,赵芷芷跪下来求她老爹,此生心只系朱郎,父亲连女儿的腿一起打断吧。
赵老爷差点没气死了,老爹我养你这么大,这才多少天,你就为了另一个男人要死要活的?我就是心太软啊!
没办法,毕竟是唯一的女儿,而且她娘亲早亡,哪能真忍心把她腿打断。
罢了罢了,既然你坚持,那你就嫁给他吧,但愿你别后悔,就收了朱三虎做了上门女婿。
朱三虎是个聪明的人,把老丈人的家业打理的井井有条,赵老爷这样看着,对这个女婿也还满意。
故事总是在高潮的时候发生转折,本以为可以幸福美满就这么过下去的一家人,却因为赵老爷的突然死去蒙了,赵老爷是中风去世的,死的很突然。
天煞孤星的命运似乎又回到了轨道上,那一段时间的幸福也许只是老天爷开了个小差,这下连朱三虎本人也觉得自己是天煞孤星命格了。
乡里的人遇见他都要绕道走,害怕被他波及到,见他就跟见到鬼一样。
朱三虎其实都快疯了,他想一头撞死,免得再害了自己最爱的女子,可他不能,因为他知道,只要他死了,赵芷芷肯定会随他而去,而且他知道赵芷芷自始至终都没有怪过他,她才不信什么命格。
既然这样,邓州是待不下去了。朱三虎就把家产变卖,给两位年轻的姨娘分别留下一笔钱让她们改嫁去,自己带着剩下的钱和夫人来到了滁州,重新开始生活。
先买了一座不大的宅子,也就是宋炎现在吃饭的地方,然后又在城外买了两座山,干起他的本职工作,养猪。
养猪之余还去乡里收猪,自己还学了一手杀猪的手艺,续上了一脸胡须,脸也晒黑了,不复当年模样,但朱三虎却很开心,因为这样就可以和以前的自己说再见了。
听大胡子吹牛说,他以前虽然没有宋炎这么俊逸,可也差不了多少,剑眉星目,面如冠玉,不然你以为赵娘子为什么就相中他了,这点朱三虎的小弟们也都证实了。
不说百分之百,但是陌生人之间绝对有百分之九十九的欣赏始于外貌。
但宋炎不信,你这黑矬样,还跟少爷我比美,吹啥牛皮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