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顺风笑道:“能有啥打算,活一天是一天!”
二人合作,不一会儿就弄了几十块土坯砖。
“顺风哥哥!”
就在路顺风忙着将土坯砖垒起来的时候,沈小妹和沈海军拉着一辆车,车上装着一些草。看样子是大队的村民在地里锄下来的草,被他们两个拉过来喂猪。
然而,就在沈小妹看到宋寡妇的时候,她的脸色变得非常难看。
“她为什么在这里?”
路顺风看着沈小妹的样子,就知道这个小丫头居然吃醋了。
路顺风将宋瑞莲的女儿饿哭了,他就给对方一点小米粥吃,宋瑞莲感觉过意不去,就帮他干活。
听到这话,沈小妹的脸色这才好看一点。
看着沈小妹甩着脸色,宋瑞莲抱着熟睡的女儿,离开了养猪场。
“顺风哥哥,你以后不要跟那个寡妇说话!”
“怎么了?”
“她是一个丧门星!”
“小妹,这就是你的不对了,你可是上过学的,这可是封建迷信!”
沈小妹疑惑地问道:“顺风哥哥,你准备盖屋吗?”
路顺风解释道:“不是盖屋,而是准备盖猪圈!”
“盖猪圈那是大队的事,你自己怎么干起来了!”
“眼看这天气越来越旱,河里的水只到膝盖了,今年收成弄不好要影响!”
“小妹,沈支书现在在家吗?”
“在呢!”
沈小妹道:“你找我爹有什么事?”
“有大事!”
虽然说路顺风现在有空间,里面有足够他吃上千年的食物,可问题是,一旦收成减少,整个沈家庄大队,或者说整个王集镇的老百姓都会饿肚子,弄不好要出大问题的。
路顺风还想着有机会去看看那个时空的家人,路家在后世是属于人口大户,他的父亲路振国有四个弟弟,也有四个妹妹。
因为家里太穷,奶奶将最小女儿,也就是路顺风的小姑送人了,直到奶奶去世,这都是最大的遗憾。
路顺风在后世,没有见过他的四叔陆富国,据说,是当年路富国十五岁的时候,为了给路顺风的父亲路振国赚钱媳妇,抓蛇的时候,被蛇咬了,这也是路振国的遗憾。
可问题是,王集镇距离他原来时空的老家,虽然只有不到一百华里,在这个时空,他没有介绍信,寸步难行。
更何况,现在养殖场就他一个人,他根本就离不开。
不如现在就扩大养殖规模,说不定他还能混成一个养殖场的负责人。
只要成为养猪场的负责人,他就有借口进城,更有机会外出。
……
到了晚上,路顺风从空间里的食堂里捞出一条七八斤重的活鲤鱼,提着鱼前往村支书沈继武家。
沈继武的家住在沈家庄大队部不远,五间土坯房,与村里大部分人家的房子一样,并没有什么特殊,甚至很多人家的房子都比沈继武家要好。
沈继武现在五十二岁,是参加过抗美援朝的退伍老兵,也是沈家庄大队的支书,兼任民兵连连长。
“顺风你来就来吧,干吗带着东西!”
“这是捞猪草的时候顺带捞到的!”
路顺风将鱼放在盆里:“有点事,想跟支书聊聊!”
“他娘,把这条收拾一下,小妹,把酒拿过来!”
沈继武对路顺风这个退伍军人,是从内心里欣赏,特别是他有情有义,为了给班长报仇,犯了杀头的罪过。
作为军人,这事不应该做。
如果路顺风老老实实,沈继武说不定他看不起他。
至于说沈小妹三天两头朝路顺风身边凑,这事他知道,也是默许的,如果不是沈小妹年龄太小,他真准备把女儿嫁给路顺风。
“公事,还是私事?”
“公事!”
路顺风道:“我养了一个多月猪,有点想法!”
“说说看!”
“咱们沈家庄大队共分四个小队,全大队现有劳力八百五十二人,加上老弱妇孺,一千九百多人,小两千人,就算把二十七头猪都养大,一个人也分不了多少肉!”
路顺风道:“我就想着,咱们要不要扩大养殖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