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90章 介都是教训(2 / 2)三国:无限爆经验的我无敌了首页

“自己老师就经常说这些有的没得,只是没想到,主公这次是来真的!”

“那岂不是说,灵帝也会死?大势可期,大势可期矣!”

刘斌亲自出城迎接,一把捂住戏志才的手,与其深情对视,

“志才,你瘦了”

“主公,你也是”

他们两个在这里秀恩爱,唯一敢说话的薛大胆,已经被打发回蒹葭关,准备进攻汉中。

不然,见到此情此景,又要嫉妒的冒酸水了。

“你们两个不要脸的,当初见到你们的时候,瘦的的和麻杆一样,现在身上最少都要长十斤肉了吧!”

是的,刘斌通过锻炼和升级,身体素质急剧增加。

虽然现在表面看起来还是瘦,但是身上已经有了腱子肉。

戏志才这段时间身边一直跟着华佗,加上勤练五禽戏,身子骨明显好转了许多。

越发的,有春秋时期儒家弟子的模样了。

没错,说的就你,儒家扛把子孔子是也!

地盘打下来了,接下来就是商量重新制定规矩和奖赏。

现在益州沿用着西汉以来的《九章律》,制定于汉高祖初年。

当初,刘邦入关时,曾同关中父老约法三章:“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

这其实,与刘斌当初发出的军令是差不多。

刘邦并没有因为秦王朝法律过严过猛,而反其道行之。

制定的法律并未矫枉过正,但是三章约法,毕竟只是临时性措施。

待汉王朝正式成立,立即令萧何等在《秦律》基础上制定《九章律》(即盗、贼、囚、捕、杂、具、兴、厩、户律),以后又相继增加了越宫、朝、金布、田、钱等律条;

东汉时,又补充律60余篇,令300余篇,比900余卷,死刑610条,耐罪1698条,赎罪以下2681条,形成了以律、令、科、比为主的法律体系(见《后汉书·陈宠传》)。

所谓的律,即基本法律;

令是为了解决某一具体问题,以皇帝名义颁布的诏令,与法律具有同等效力;

科也称科条,是法律条文中应科以刑罚的部分,本来是量刑标准,后来发展为独立的法律形式;

比也称为决事比,指那些经过朝廷批准,具有法律效力的判案成例。

以刘焉父子治蜀为例子,他们失败的原因之一,不是法律宽松。

而是司法腐败,疏于执行,有法不依,法律沦为一纸具文的结果。

那么,对症下药,就不是重新制定严刑峻法,而是严格执行已有的法律。

而蜀汉,正是凭借“蜀科”,才仅凭一州之地,反攻强大的魏国。

刘备知道,自己夺取天下的目标任重道远,巩固偏安一隅的局面,也得有军队支持。

每一次战争,需要太多的人力、物力,没有严刑峻法作保证,一切都会成为泡影,仅有的弹丸之地也难以巩固。

诸葛亮在写隆中对时,益州人口568万,在全国十三州里排名第三,而且面积辽阔,土地肥沃,的确称得上是“天府之国”。

经过刘备的几番折腾,长达13年的连年征战,以至于变成了出师表里的,益州疲弊不堪。

这中间的经历暂且不论,就说一州打一国,这么牛逼的事情,如果后方没有严苛的律法是不可能的。

不收税,钱粮哪里来,打仗打的就是钱粮。

有了钱粮,人都是直接拉过来的,就像黄巾军一样,很容易拉起几万人的队伍,只要你养的起。

所以有的人看书,只看到了先帝跳舞蹦迪,但是经费都是由益州百姓身上搜刮来的。

益州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经济体,长期处于闭关锁国的状态,所以原本就比较排外。

再加上,刘备打仗无论输赢,百姓其实都没有太大好处,这也是后期无力的重要原因。

所以,介都是教训。

刘斌就是要走出一条与众不同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