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欢爸爸的判决书下来了。这与小毛爸爸最初的想法不同,他在武汉反复奔波,就是为了让这个凶手被法律制裁,让他以命抵命。但是公正的法律和证据是不能随着个人意志而改变的。
法庭考虑到欢欢爸爸主动自首,认罪态度良好,且在发生事件后第一时间拨打了120。经过欢欢爸爸的陈述和在场证人(欢欢爸爸的姘头)的作证,法官认为他的主观意识并没有想要伤害小毛,只是为了吓唬他,所以驳回了检方的故意伤害罪(致死)的诉讼,最终按照过失致人死亡判决的。欢欢的爸爸被判处了三年六个月的有期徒刑。
关于法律方面的问题,欢欢讲述的并不清楚,毕竟她不懂这些专业知识。她几乎搞不明白故意伤害致死和过失致人死亡之间有何种区别,她只知道自己的父亲因为犯了罪,而住进了监狱。
欢欢说:“这让我很纠结,一方面,我为小毛感到不值得,我爸爸只要消耗三年多的时间就能弥补他的错误,但是小毛却为此付上了一条生命,而且他也见不到自己的儿子了,小小毛也终将没有爸爸;另一方面,我也不希望自己的父亲获得更重的惩罚,无论怎样,他毕竟是我的爸爸……”
欢欢的这种态度引起了小毛爸爸极大的不满。当然,小毛爸爸最初的不满还是对法庭的判决,他认为,欢欢爸爸已经持刀了,主观上绝对有想要伤害小毛的意愿,甚至他当时可能真的动了杀机。他了解自己的儿子,小毛是绝对不会主动与欢欢爸爸动手的,他又怎么可能用自己的大腿去撞向凶手的屠刀呢?小毛是知道这其中利害的,因为他的妹妹就是被利刃刺中大腿上股动脉而失血过多死亡的,他是知道其中的危险的。小毛爸爸还说,证人的证词也需要辨别和斟酌,因为证人是凶手的姘头,虽然他们之间没有法律上的关系,但是她的证词一定是值得商榷的。可是,法庭没有采纳他的说法,毕竟他不在现场,而且根据公安刑侦部门提取现场的证据,无法确定是谁先主动攻击的,只能采信现场证人证词和犯罪嫌疑人(判决之前的称呼)的供词,经过专业的分析、判断和论证,根据疑罪从无的原则,做出了在法律层面最为准确的判决。
小毛爸爸无法接受这个判决,就像多年前小毛的妹妹被杀害后,法庭同样判处了凶手“过失致人死亡罪”,而且那个“过失致人死亡”的毛头小子因为不满十八岁,只判了他三年。当时小毛爸爸也是反复找相关部门,最终也没能改判。
【关于小毛妹妹的事情,在拙作《我的浮云朝露》中,小毛曾经口述过。】
同样的事情在一个家庭发生了两次,这让小毛的爸爸无法接受,他再次暴怒起来。他投诉无门,只能将所有的怨气都发泄在欢欢身上,当然,还有小小毛的身上。他认为,欢欢是个不祥之人,她生的孩子也是个扫把星。这一次,他没有再被小毛妈妈劝阻住,而是在小毛妈妈上手之前,先把她抽懵了。然后,他来到欢欢的住处,大发雷霆,将欢欢的东西全都摔了一遍。楼下的街坊不堪其扰,选择了报警,他又对街坊大打出手,警察把他带走拘留了几天。小毛妈妈来到欢欢这里的时候,她正披头散发地哄着满脸泪痕的小小毛。小毛妈妈知道不能再让欢欢留在这里了,她把自己攒的私房钱都存到了一张卡上,一共有三万多元,让她带着孩子先去别的地方避一避,等过段时间再与她联系。
欢欢没有拒绝她的钱,因为她真的需要钱。欢欢一狠心,决定带着孩子离开咸宁,坐车北上,回到了这个曾经熟悉的城市。她背着包,抱着孩子下了火车后,为自己之前舍弃我们联系方式而感到后悔。她在北京并不是没有朋友,她的朋友是一些混迹地下音乐圈子的人,她现在已经和那些人已经过上了完全不同的生活,她无法再依靠他们。第一个礼拜,她只能带着孩子找了一家郊区的小旅馆住下,那里的老板娘看欢欢可怜,便指引她到了城中村去租房子。于是,欢欢带着小小毛来到了现在租住的地方。经过这些天的折腾,她的奶水越发不足,万幸孩子已经将近九个月了,能够依靠一些辅食喂养,不过主要还是需要乳汁供养,她自己没有,只能去买奶粉。好的奶粉很贵的,她现在没有收入,一味地花销会很快让她的三万块钱消失殆尽的。欢欢只能挑那些中等价钱的奶粉,好在小小毛并不挑食,他非常痛快地就接受了母乳替代品。
如果没有收入,家财万贯也是白搭。欢欢带着孩子,她又能找什么工作呢。欢欢还是硬着头皮联系了之前在北京的朋友,他们无法给她提供饭碗,只能同情地说一些安慰的话。欢欢每天都会带着孩子在租住地方周围转悠,有一些好事的老太太会和她搭讪,她总是谨慎地回复她们。有一天,欢欢认识了一个住在附近的阿姨,通过聊天得知,她们居然是同乡,欢欢便敞开心扉,和她聊了许多。当然,她并没有说关于小毛的事情,只是说孩子的父亲去世了,现在自己带孩子着实有些困难,自己没有收入。这位同乡阿姨说自己有个老乡在KTV给人家打扫卫生,那里好像在招服务员,但是欢欢带孩子的话,无法腾出时间去工作。欢欢很无奈,她也没有办法。同乡阿姨说,你要是放心的话,我可以晚上帮你看孩子。欢欢怎么能放心。同乡阿姨说,我不白帮你看,你每个月要给我五百元钱,我还可以把我的身份证拿给你看,你不放心的话,可以把我的身份证号抄走,我是看你可怜才帮你的。欢欢虽然同意了,但是依然不放心,她留了个心眼,一开始的几天,她并没有真的去KTV找工作,而是傍晚将小小毛交给同乡阿姨后,她假意踱出这片地区,然后悄悄返回,偷偷观察自己的家,手机上敲好了“110”,准备随时拨出去。就这样,她晚上悄悄盯着自己家,好在已经是夏天了,除了蚊虫叮咬以外,气温还算合适。盯梢的工作十分艰苦,她时不时还要来回走动,等到半夜,她还会悄悄走上简易楼梯,透过窗帘的缝隙观察屋内的情况,经过了一周,她发现并没有什么特殊的情况。欢欢当然知道,这样很危险,她不应该轻易相信陌生人,但是在即将弹尽粮绝的情况下,她又有什么办法呢,不这样铤而走险,又能怎么办呢?
“爱未”并不缺服务员,人家缺的是陪唱的姑娘。欢欢在这方面有先天的条件,她的嗓音不逊于任何一位歌星,这个我们都知道。在“爱未”经理的忽悠下,在欢欢几乎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她选择了这条相对来钱比较快的道路。
至于欢欢“工作”上的事情,她没再提及,我们也不好意思详细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