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星城又待了几天,陆寻这段时间一直处于疯狂应酬的状态,各方面的头头脑脑都要见上一面。
其间他还参加了几个作家沙龙,图书颁奖活动,顺便在省作协挂了个荣誉职衔。
虽然这是虚名,但不管怎么说,他总算是迈出了那关键的一步。
当然,这少不了三位老爷子在后面的鼎力相助,没有他们的运作,陆寻哪能进展得如此顺利。
回家的路上,陆寻顺手在一家金店买了几件小礼物,打算带回家送给李旎她们。
这是几个克重在4~6克之间的小金戒指,款式比较简约,但胜在造型可爱,比较适合小女生戴。
“哥,你看,我戴这个戒指好看吗?”
洛呦呦将自己那纤细白皙的小手举到陆寻面前,白的发光的肌肤与黄金那抹尊贵的色彩相映衬,蝴蝶结状的外形带出些许可爱的少女心。
“好看。”
陆寻抓住那只小手仔细端详了一番,随后在那微凉弹嫩的手背上轻轻一吻。
“哥,你好色哦~”她撅着嘴娇嗔道。
天仙般的小脸上绽开绝美的笑颜,桃腮微微胭红,一双只穿着超短灯笼裤美腿顺势缠上了陆寻腰间。
洛呦呦这丫头的身材是愈发饱满动人了,比之前的皮包骨不知道好了多少。
大腿饱满柔软,腰肢纤细有力,少女胸脯谈不上鼓鼓囊囊,但也是初具规模。
再加上那饱满挺翘的臀部,便足以支撑起一条玲珑曼妙的傲人曲线。
最美的还得是她的容颜,比起之前的青涩,现在的她明显多了几分独属于成熟的明艳。
就像是含苞待放的花朵,在花尖上怯生生的吐出几瓣纯洁无瑕的花瓣。
修长的睫毛微微颤动,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在波光流动间透出媚人春意,像林间小鹿,柔弱的,怯生生的看着你。
陆寻探出头,主动含住那娇艳欲滴如两瓣花瓣般的双唇。
鼻尖在洛呦呦脸颊上轻轻滑动,吹弹可破的肌肤触感滑腻而柔软,淡雅清幽的处子幽香充斥鼻腔。
…
“哗啦啦~”的流水声在浴室中响起,洛呦呦站在镜子前,一边刷牙,一边含糊不清的问道。
“哥,你明天是不是还得去一趟阳岳啊?”
“是的,不过会不待太久,早上去差不多晚饭前就能赶回来。”
“哦,那是开车去吗?”
“不是,是坐高铁,半个小时,这比开车快多了。”
“这样啊。”
洛呦呦朝着面前的盥洗盆吐了一大口洁白的泡泡,用清水漱漱口后,拿着毛巾擦了擦脸。
随后她踩着拖鞋来到陆寻身后,双手攀着他的肩膀一个大跳就挂在了陆寻背上。
“哥,你要不带我一起去吧,我也想去看看。”
陆寻眉头微皱:“你去干嘛,我堂哥结个婚而已,我一个人去就够了。”
“嗯哼?”
洛呦呦敏锐的察觉到陆寻情绪中的异样,思索一番后,她最终还是决定当一个听话的乖妹妹。
一夜无书,次日清晨。
陆寻吃完李旎与洛呦呦一块准备的爱心早餐后,便坐着车前往高铁站。
车票是头等舱,花小钱装大b的最佳选择。
今天结婚的主角是陆寻的大姑姑的大儿子,也就是他的堂兄。
父亲一脉兄弟姐妹众多,单单是那些叔叔伯伯,就已经不下一掌之数,更别提那些姑姑婶婶,堂兄弟表兄弟,陆寻连他们的名字都记不全。
在前世,他与这位堂兄的关系不算差,但大多都只局限于逢年过节的时候,平日里交往甚少,几乎没见过几次面,微信上的聊天也都只有一些客套的过节祝福。
按理来说,他这次结婚,跟陆寻的关系并不大,有他父亲去便已经足够。
但谁让他妈是陆寻的大姑姑呢,这位长辈跟陆寻的关系相当不错。
陆寻从小就经常去她家吃饭,每次她都会特地买上一只陆寻最爱吃的烤鸭,并且还会将鸭腿单独留给陆寻。
要知道,陆寻堂兄弟姐妹一大堆,能做到这一步,已经足以证明她对陆寻的偏爱了。
所以这一次,他非要亲自去一趟不可。
...
陆寻堂哥名叫马平。一位一米七几的南方大汉。
当然,这身高在北方或许就是个小卡拉米,但在南方,在陆寻家族中,已经算得上是大高个了。
马平在一家建筑公司当小包工头,还兼修一门开大车,开挖掘机的手艺,要知道,这两门手艺那可都是能挣大钱的。
尤其是在当下房地产业务红火的阶段,会这两门手艺,月入十万根本不是梦。
正是因为如此,他才能在这阳岳,靠自己的努力买上一套二手房,开上一辆小尼桑,顺带还娶了一个貌美如花的老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