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做梦了,梦里的小女孩低着头,把紧紧捏着那张去往巴黎的机票的小手背在身后,她的面前站着一位气质脱俗的女人,抓着行李箱,打扮的光鲜亮丽,怒瞪着小女孩。
接着,一把扯过小女孩手中的机票,小女孩被带倒在地,头撞到沙发的边角,鲜血顺着额头蜿蜒而下,却不敢吭一声,噙着眼泪看着眼前的女人。
女人最终还是没有回头看她一眼,头也不回的走了。直到一个男人慌慌张张的跑过来将她抱起来,向女人离开的那扇门追去…
反反复复,这个场景在慕瑾的梦里整整上演了十年,梦里的女人在十年前离开她和她的爸爸,从此她那追求梦想的道路上的绊脚石算是清理干净了。
慕瑾侧过身看了看床边的闹钟,才5点,习惯性的摸了摸额头上那浅浅的伤疤,尽管过了十年,那个位置还是在隐隐作痛。
再无睡意,慕瑾从床上起来,习惯性的打开手机里那个已经被她播放了无数遍的《挺好的》,尽管她已经很小声,还是吵醒了隔壁住着姑姑张丽华,房间本就不隔音,稍微一点点的声音在这狭小的储物间里都显得格外刺耳。
“死丫头,起来那么早不去做饭?”
“知道了。”
显然她已经习惯了姑姑张丽华的谩骂,从五年前爸爸去世,慕瑾就成了“孤儿”,因为慕瑾的妈妈还在世,慕瑾并不属于真正意义上的孤儿,无奈之下,只好带着爸爸留下的一些钱投靠她的姑姑,看在那笔抚养费的面子上,她的姑姑皱着眉头把她留下了。
姑姑家很小,五十平米的屋子住了四口人,还好前年姑姑家的姐姐嫁了出去,加上慕瑾自己一遍遍的要求下,姑姑才不耐烦的给她勉强腾出了一个杂物间,告别了睡了三年的沙发。
有时候慕瑾会恶毒的想,为什么她所谓的妈妈可以心安理得活着?如果她不在了,起码慕瑾可以名正言顺的住到孤儿院,而不是这个令她厌恶至极的地方。
像往常一样,慕瑾把早餐做好放在保温煲里,安安静静的离开,去上学。走在路上,慕瑾的耳机还在播放着那首《挺好的》。
“这样啊,没烦恼,也挺好…
一个人可以慢慢到老…”
写这首歌的作词家小有名气,对外艺名“J先生”除了从他的歌词中透出的温暖和温和,再无更多关于他的信息,也正因如此给外界更多的神秘感,如同当年的刀郎一样,人们很好奇到底是怎么样的人才能创造出这么有感染力的作品,慕瑾关注了很久,他的词总给慕瑾一种清晨热茶的感觉,朦胧中透着热气,温暖的。
面临高考,慕瑾不得不把更多的时间放在学习上,她最大的愿望就是可以考到外地,离姑姑家越远越好,抛掉这里的一切。
再三考虑下,慕瑾还是决定辞掉出版社的工作,因为慕瑾的成绩一直很好,在闲暇之余会帮出版社写一下文章,挣一点生活费。要知道从姑姑那里要点钱比要了她的命还难。
“抱歉,我暂时不能再写文了,真的抱歉。”慕瑾低着头,再三和出版社的老板致歉
老板轻轻的拍了拍她的肩膀,叹了一口气,“慕瑾,我知道你的情况,我理解。这是你这几个月的稿费,我看好你啊。”
慕瑾接过那个装着稿费的信封,又对老板鞠了个躬。
出了出版社的门,慕瑾才发现外面正下着雨,毕竟离姑姑家还有不近的距离,跑回去肯定会被淋成落汤鸡,又实在不好再回去向老板借伞,慕瑾干脆就站在门口等雨小一些再走。
出版社门口时不时有出租车拉客,一个女人从慕瑾的身后钻出来,急急忙忙的跑到路边拦车,一不留神,慕瑾被挤到一边,就要摔倒在地。突然,身后伸出一双温热有力的大手扶住她的肩膀,避免了即将发生的悲剧。
慕瑾惊慌的看着那双手的主人,削瘦而又白皙的脸颊给人一种淡淡的病态,但眼睛却格外的坚毅明亮,她从未见过这样的一双眼睛,容不下一粒杂质,让人无法去亵渎的眼睛,像是被蒙上了一层雾,显得有些阴沉,高挺的鼻梁下薄唇紧抿。面对这样好看的男人,她竟一时找不到一个可以装得下他的形容词。
慕瑾赶紧挣脱他的手掌,连忙说:“谢谢。”
季望言垂眸看了她一眼,没做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