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以前确实也是这么做的。
但现在又不一样了。
拉克丝在金城说话的时候,总会一脸崇拜的看着金城,说金城哥懂得好多啊,好厉害。
不管金城问什么问题,拉克丝都会很有教养的认认真真的回答。
小姑娘红着脸一脸的崇拜,看得金城都舒服的不行。
要知道,就连最普通的人一起呼喊金城英雄他都能很高兴!
在乎他人感官归在乎,当然,金城也是不怕被网暴的,谁要是诋毁他,他就一个镭射眼扫过去。
又收获了一波拉克丝的“好厉害”,被漂亮小姑娘这样盯着,金城也有些轻飘飘了。
金城很有成就感的继续解释道:
“至于你为什么会对这些调味品调制出来的美食赞不绝口呀,那是因为这些神奇的调料能够显着提升食物原本的风味。”
“而且它还具备许多其他令人惊喜的功效哦。”
“比如说,它们可以有效地去除食材中的腥味、膻味;”
“也能化解肉类的油腻感,让人吃得更加爽口;”
“而且啊,还能增添食物的香气,让每一口都仿佛置身于芬芳四溢之中;”
“更重要的是,它们还能大大增强食物的鲜味,使得品尝者回味无穷。来,拉克丝,快尝尝这块肉!”
说着,金城温柔地用筷子夹起一块鲜嫩多汁的肉块,满脸宠溺地递到了拉克丝嘴边。
完全没有意识到这个举动有些过分亲昵的拉克丝,只是顺从地微微张开樱桃小口,轻轻地咬住了那块送到嘴边的肉块。
她说很好吃。
拉克丝一边咀嚼品味着口中的佳肴,一边聚精会神地听着金城滔滔不绝的讲解,眼神中流露出羡慕的光芒。
这位天真可爱的小姑娘不禁感叹起来,说自己太羡慕金城哥了!你的童年生活简直充满了无穷无尽的乐趣,还有这么多精彩纷呈的趣事。相比之下,自己的童年似乎显得平淡无奇。
听到拉克丝这番话语,金城只是微微一笑,并没有多说什么。
确实,不知贫苦的富家女确实会想体验一下穷人生活的。
过了一会儿,金城饶有兴趣地开口问道:
“那么,拉克丝,不知道你有没有什么有趣好玩的故事要讲给我听听呢?”
拉克丝就说了一个金城走之后自己经历的故事。
她说起自己之前结识了一位名叫贾若轻羽的金发少年,此人身形高挑修长,面容英俊非凡。
不仅如此,那位少年还极具才华,既是一位文采斐然的作家,又是一名勇敢无畏、敢于探索未知世界的冒险家。
拉克丝眉飞色舞地描述着与贾若轻羽相识相知的过程,称他们相谈甚欢,仿佛有着说不完的话题。
然而,就在这时,她的脸色突然一沉,露出满脸的沮丧之色,喃喃说道:
“可是,我那位亲爱的兄长却对贾若轻羽充满了敌意,甚至不惜亲自带领手下将他逐出了德玛西亚!并且一口咬定他就是来自诺克萨斯的可恶战争石匠。”
拉克丝紧接着又补充道,说自己知道贾若轻羽根本就不是什么诺克萨斯的奸细,那是哥哥不想让他接近自己的理由罢了。
为此,她曾苦苦哀求过自己的兄长盖伦,但最终也只是让盖伦打消了将贾若轻羽阉割掉的念头而已。
说到这里,拉克丝叹了口气,显然对于“阉割”这个词汇所代表的含义并不是十分清楚。
尽管心中那时候有些许不满,但拉克丝仍然坚定地表示,无论如何,自己的立场永远都会站在亲如手足的兄长这边。
毕竟血浓于水,她绝对不可能仅仅因为一个外表稍显帅气一些的男子,就轻易地站到盖伦的对立面去。
听完拉克丝的经历,眼睛微眯,他对盖伦的感官一下子就好了起来。
盖伦才是城墙,挡完伊泽瑞尔挡塞拉斯,还好自己绕过城墙去偷家了。
然后金城就像男闺蜜一样,和拉克丝说,像盖伦这样管着她的才是好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