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城对拉克丝可谓是蛮迁就的。
看到这个小姑娘玩得面露倦容,太阳也逐渐西落时,金城便从天空缓缓降落,然后带着她寻找一个可以歇脚的地方住下。
金城重新变成人,叫拉克丝转过头去。
“谁稀罕看你!”拉克丝跺着脚,捂着脸转了过去。
“嘿,走,我请你去吃饭!”很快,变成人形态的金城拍了拍拉克丝的肩膀。
准备施展一贯以来的拿手好戏。
于是,两人并肩朝着距离较近的城镇走去。
一路上,拉克丝轻轻摇晃着头,表示拒绝道:
“不啦,这次还是由我来请客吧!接下来的行程还得多多麻烦你呢,所以这顿饭理应由我来请呀!”
人终究是群居动物,拉克丝自然也不希望自己的旅途总是形单影只、冷冷清清的。
而且,每到一处新的地方,她都会选择走进那些居民聚居之处,亲身感受一番当地独特的风土人情。
尽管这些小城小镇与宏伟壮观的德玛西亚雄都相比显得相形见绌,但拉克丝可不是那种自视甚高的性子。
相反,她能平等地对待每一个人和每一件事物。
不多时,金城就领着拉克丝来到了一家看起来颇为干净的餐厅门前。
拉克丝立刻手中紧紧攥着自己那个小巧可爱的荷包,准备开始点菜。
金城这样教导她,她要请金城吃饭。
这位出身于冕卫家族的大小姐一直以为,点菜前先要付钱的。
拉克丝随身携带的金币数量相当可观,荷包里金闪闪的。
要在诺克萨斯,像她这样看上去娇柔温婉的小姑娘,恐怕早就有不法之徒跳出来实施抢劫了。
还好她们此刻身处德玛西亚。
老板看拉克丝穿着华贵就已经笑呵呵的了,表示点完菜,吃完之后再付。
于是拉克丝立刻和金城挑了一个四人座。
天色已晚,坐下之后,拉克丝就笑着说,自己只吃了早饭,肚子早就饿扁了。
坐了一会,金城突然站起来,捂着肚子往外走:
“我肚子有点痛,拉克丝,你等下!”
金城要施展去传统艺能了。
“嗯?”拉克丝宝石般的眼睛扑闪扑闪地眨动着,乖乖的说会等金城回来一起吃饭。
说完后,她便乖巧地坐在座位上,然后左瞧瞧、右看看,好奇地打量着四周来来往往的人群和餐厅里的布置。
然而,随着时间一分一秒过去,拉克丝渐渐发现周围的食客们总是时不时将目光投向自己所在的方向,这让原本就有些羞涩的她不禁感到一阵窘迫和尴尬。
此刻,她心中暗想,如果此时手中能有一本有趣的书籍供自己翻阅该有多好啊,那样就能分散一下注意力,不至于如此无所适从了。
就这样,又过去了一会儿,金城没有踪影。
身处这个全然陌生的环境之中,拉克丝内心深处不由自主地涌起一丝孤独之感。
她默默地坐着,双手无意识地摆弄着衣角,眼神不时望向门口,期盼着金城熟悉的身影能够在下一刻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