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19章 长歌楚天碧(2 / 2)穿越遇李白首页

历朝历代以孝治国,官员父母过世,必定丁忧二十七个月,这期间除特殊情况之外,不得出任官职。丁忧可以视为官僚阶层的特权。

卢氏卒后,柳宗元既未按惯例丁忧三年,也没有扶灵柩回到京兆,而是将葬事委托给亲戚来办,因为他尚在“服罪”期间,没有资格丁忧,也不能因此离开贬所。

凌准贬官连州司马期间,母亲病逝,他同样未能回家送终,随后自己也郁郁而终。

柳宗元撰写的《先太夫人河东县太君归祔志》,呼号惨酷、极为自责,他自觉未能尽孝是一方面,感受到左迁这一责罚带来的严重后果,却无法宣之于口,无异于“名教罪人”,则是背后的又一层原因。

贬官期间不能丁忧、不能休、退以及请假,不能离开原地,说明这是一种变相的监禁,同时也有人格上的羞辱成分在内,只是比监禁自由度稍大,可以在贬所四处悠游。

司马员外置同正员这个特殊的职位,保留了一定的政治待遇,较之“除名”要轻一些,但相应地剥夺了人生自由权,等于一种变相的禁锢。

这种左迁官的处置方式大约始于玄宗时,一直延续到唐代后期,那些贬谪为州司马的,境遇大多如此。白居易“江州司马青衫湿”,所哭为何?名为贬官,实为监禁,换了谁都会泪洒青衫的。

真是造化弄人!柳宗元困居永州十年,留下了大量的文章诗作,无意间催生了一位唐宋八大家。

元和三年(808年),柳宗元模仿屈赋写了一篇《惩咎赋》,对自己平生做了一番反思。虽然名为“惩咎”,但其实是对自己从事的事业进行辩护,抒发自己的不平之气。

元和五年(810年),柳宗元被贬至永州已有五年之久。

柳宗元是个编制外的闲员,没有官舍。他在永州先后有两处居所。刚到永州时,他与母亲卢氏、从弟柳宗直、表弟卢遵,一同寄寓龙兴寺。此寺在永州面临潇水的太平门内的千秋岭下,是木制结构的建筑,很容易发生火灾。柳宗元“五年之间,四为大火所迫”。

元和四年,柳宗元在法华寺构西亭。但这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寓所。法华寺在永州城内东山,又称高山。

元和五年,柳宗元在冉溪附近买了块地,在溪水东南筑屋居住。迁居到愚溪之后,柳宗元才暂且放下胸中块垒,真正移情于自然山水,垦植榴桔,栽种竹柳,过起永州平民百姓的农家生活。

他将冉溪改名为愚溪,将其东北小泉改为愚泉,溪附近的丘、泉、沟、池、堂、亭、岛等,都被命名为愚丘、愚泉、愚沟、愚池、愚堂、愚亭、愚岛。

他还作了《八愚诗》,纪于溪石上。只可惜,溪石上的诗词也和柳愚溪当年心中的愤懑不满一样,已经被光阴和流水冲刷的无影无踪,寄情于山水了,只剩下《愚溪诗序》了。

一天夜里,柳宗元刚睡下,有一个人就来到他的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