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早晨第一缕阳光洒在幽莹花上的时候,这株堪称奇妙的花朵就像被人触碰过的含羞草一样,很快蜷缩并枯萎下去。
围在游泳池旁的人们都恢复了神志,他们感到精疲力尽,可怎么也想不起来,昨天晚上自己究竟做了什么。
跟他们一起受苦的还有桑坤,同样是一整个晚上没有合眼。比较起来,稍微好一点的是,他还能靠在阳台上休息,而对方是一直傻乎乎的站到了天亮。
马雯惊讶于自己为何会和佣人们站在一起,不过很快她就从震惊中反应过来,做早饭的时间到了。她是个勤奋的人,拖着疲惫的身躯,仍然坚持亲自下厨。
至于他的丈夫,也就是另一位隐藏中的受害者桑坤,则正在回忆自己以前养的一只狗。它的名字好像是叫‘大黄’……要不然就是‘小花’,总之它有一个名字,跟毛色相配的名字。
之所以要在这个时候想起它来,是因为桑坤本着行善积德的心,第一次打算好好溺爱那条自动走进家门的土狗。其结果就是养到五个月大的时候,桑坤想给它的饭碗里添点好吃的。可等到他用手触碰狗碗时,那愚蠢的东西却咬了主人一口。
于是当天晚上,供佣人们使用的餐桌上,就多了一盘狗肉。
桑坤觉得乃密和‘大黄’或者‘小花’很像,是一条养不熟的狗。
在一杯冰凉的水还没有浇到自己脑袋上前,莱斯特正躺在酒吧的沙发上说着梦话,“来,来,来,接着喝,我就不信你这小娘们的酒量能比我好。”
接下来,他就被冷水给泼醒了。
桑坤正拿着一个玻璃杯,对自己的老伙计进行醍醐灌顶的作业,嘴里抱怨着,“你那些不知从哪冒出来的儿子找到你时。我记得我可不是这么对待你的!有时候我在想,如果你们能有我对你们时的一半好,那就真的是老天有眼了。”
“什么?我儿子来了吗?!”莱斯特瞬间清醒,紧张地环顾四周。
除了正在往旁边凳子上坐下的桑坤,没有其他人。
“真难相信,我按照我妻子的方法积了那么多德。到最危难的时候,身边却只剩下了你这样的酒鬼!”
“呼,原来不是儿子找上门……那……难道说,昨天晚上老大你已经确认过了?”
“谢天谢地,你总算能派上点用场了。是这样没错,吴金尊呢?我必须再坐下来跟他谈谈,就在这里,你去把他叫来。然后把其他人给我统统赶走,到时候我不希望有除了我们三个以外的任何人在场。”
“他现在应该在迷人香酒店休息,我这就找人接他过来。”
“不,你自己去,我的腰最近不好,不然我连你也不叫,宁可亲自跑一趟。”
依照桑坤的脾性来说,倒确实如此,不管多么富有,很多事情他仍然选择亲历亲为。这也导致有个未解之谜,曾一度在黄金六边里流传——桑坤究竟有没有后代。
很多人死心踏地的跟随这位第三任‘镇长’,原因之一,就是他没有后代。也就是说,只要活得时间够长,大家都有机会继承到他所攒下的巨大遗产。
然而,这也很可能只是桑坤俘获人心的一种手段而已。即使他在国外真有私生子,也不会轻易让别人知道。
金尊赶到酒吧的时候,时间差不多已经到了上午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