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天华从黑色的泥土探出脑袋,看了一眼。
随即,他如同流水般从黑土冒出来,钻进一头荒原牛的肚皮下。
这头裆部膨胀正在狂奔的荒原牛身体扭了一下,接着牛眼睛眨了眨,刚出现的古怪感觉消失了。
它和其他荒原牛一样,哞哞叫着,疯狂向前冲去。
它要释放!
前面,就有可爱的母牛!
在无色无味的催情药的作用下,荒原牛肌肉喷张,鼻子喷着腾腾热气,发力狂奔。
它们已经完全被肉体的本能操纵。
庞天华附着在荒原牛的肚皮,腥臊味令人作呕。
他忍住了。
以前,他忍受过更恶劣的环境。
他就是来自白骨塔的甲大。
半步合兵!
他就像一张纸,贴在荒原牛的肚皮上。
飞起的尘土,根本落不到他的脸上,无形气劲包围着他。
他是杀手,斗笠客中的杀手!
而且,他是甲大。
天宇大陆的杀手很多。
白骨塔的杀手,排名第一。
而庞天华,是第一中的第一。
接着,他看到了马凯。
是他!
作为白骨塔的甲大,他看过马凯的档案。
马凯,曾国北路军先锋大将马如龙的儿子,皇封都尉。
他心里起了怒火。
吃里扒外的杂种。
曾国给了你荣华富贵,你却在这里破坏皇庭大事。
庞天华心里憎恨。
能够进入斗笠客组织的,家族必然和皇室有千丝万缕的关系,他们不但身家清白,而且,骨子里对皇室忠诚。
斗笠客分为三档。
当斗笠客本身级别进入二档,就会由皇室赐姓。
就像庞天华。
他本来不叫庞天华,他是当今曾国皇帝嫔妃的一个远房亲戚。
因为功绩卓着,被赐姓庞。
这是当今曾国皇后的姓氏。
庞天华以此为荣。
小时候,没有人看的起他。
曾经为了半块馒头,他被隔壁的地主,追打了一条街!
他感谢自己的老师,感谢曾国。
每每夜深人静之时,他都会想起半块馒头,这不是忆苦思甜。
有人带他进入席子庙,吃肉,猪肉,羊肉,牛肉……
曾国培养了他,给了他今时今日的地位,他心怀感恩,每一次接到任务,心中热血奋涌。
他愿意为了皇室抛头颅洒热血!
热血奋涌,心却变得安静。
这就是杀手!
马凯家,三代为将。
马凯,曾经进入连云山学过武功。
如今,他手持链子锤,耍的风生水起。
他手中的链子锤,锤头并不是常见的圆形,而是锤头有一层棱角。
因为已经经历过几场鏖战,月光下,他灰色的衣衫上斑斑点点。
那是鲜血!
对付狂奔而来的马凯,他脸上没有任何表情,手法娴熟的抖,按,甩……
砰砰声音不断。
声音还在传播,荒原牛已经喷着鼻血,硕大的身体直直摔倒。
每一次,不偏不倚,链子锤精确的落在荒原牛的脑袋正中,头骨最薄弱的地方。
轰!
庞天华附身的荒原牛倒地,他的身体消失在黑色的土壤中。土壤中全是密密麻麻的红色蚂蚁,因为他的出现,自动分为两边,匆匆而去。
这人,要是在战场,确实是一个猛将……
庞天华心中这样想着,这只是个念头。
他一步一步走来,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少累,逃过了多少生死劫难,才到今日水平……
所以,他不会心慈手软。
马凯正杀的兴起——
他知道,荒原牛之后,就是天牛,走方和最后的不似人。
他面容坚毅。
其实,三年前他曾经来过一次野原,那时,为了历练,同时,也是为了蛮原莲。
那个时候,马凯没有今日这份担当。
当时的他,是个纨绔。
是个命好的纨绔。
荒草野原,是一个极度考验人性的地方。
人情,伦理,在这里,都会出现荒唐,荒谬,令人难以想象的故事,最后,这些故事会被黑色的土壤掩盖。
当然,有的人,极少数的人。
反而能收获真正的,超越苦难的友情,亲情,或者爱情。
马凯是个幸运的纨绔。
他遇到了连云山的师兄。
他和师兄亲眼目睹一次兽潮,以后在自己的梦中,时不时会出现那个场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