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68章 关于法律和焦虑(1 / 2)事业粉说她自己上首页

面对张敏的注视,张沁源稍作思考,给出了自己的回答。

“关于传播丑照的这个问题,我可以从法律的这个角度来谈一谈。”

张敏一听到“法律”二字,脖颈后的汗毛瞬间就竖起了,毕竟被人告了还赔钱的滋味确实不好受,就在她以为张沁源猜到什么之后,她继续往下说了。

“因为我家里有人算是从事法律行业的,所以在这个耳濡目染之下,习惯用法律的视角去看问题,你不要见怪啊。”张沁源不紧不慢的笑着说道。

“没事,没事,你说我听着。”

“关于传播丑照这个事,也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看一看性质轻重。”

“举个例子吧,你要是朋友之间的耍宝和恶作剧,在对方的朋友圈里放几张丑照,只要做的不是太过分,那充其量就是生活中的一个乐子。”

“但是如果情况再严重一些,乐子玩的太大了,传播的照片涉及到严重侵犯隐私了,在朋友圈的措辞也不合时宜的话,对方也是可以举证提告的。”

“不过在普通人身上,这种事情发生的比较少,朋友之间相处一般都有自己的模式,闹的那么严重也就做不成朋友了,更多的情况下,还是情侣之间传播隐私照这种行为更广泛,情节更严重。”

“普通人在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千万不要觉得天塌了或怎样,一定要第一时间到派出所报案,情节严重的被判刑都是有可能的,千万不要因为所谓的贞洁观念绑架住自己,而是要惩罚做这种坏事的恶人。”

张敏听了张沁源娓娓道来的一番话,忍不住和方源远一样频频点头,反应过来之后她才觉得有些离谱,她是在采访呢,怎么就转到法制科普的频道了。

“嗯,确实是很有用的建议,那这是对普通人的提醒,对公众人物呢?更隐私的照片肯定在平台上发不出来的,就是一些角度不好的丑照,也应该被追究法律责任吗?”

听了张敏的问题,张沁源笑了,这属于不打自招啊,也不知道张敏后期剪辑的时候会不会把最后这一段给放出来。

“对于公众人物嘛,和普通人的评判标准确实不一样。”

“据我的了解,就有营销号因为转载传播了明星的黑图而被提告的,不过大部分情况下,被判决的原因并不仅是传播丑照,而是评论区下面有辱骂人身攻击的言论,而且这些言论还达到了一定的转发数,才会被判决。”

“大多数情况下,单纯的提告是不会成功的,只有包含了我上面说的几种情形,才会被判罚,不过这种判罚的赔款一般都不会太高的,比起博主制造对立赚来的钱,赔的这点钱压根不算什么,不过心里还是会不服气罢了。”

听到张沁源把自己的心理分析了个清清楚楚,张敏有些破防了。

“可是那是别人的嘴啊,我哪里管得住,况且也有很多网友在下面留言,说是缓解了他们的容貌焦虑,就连包装精致的明星都会有死角啊,这样也算是损坏名誉权吗?”

张敏问完之后,才发现她直接用我代称了,反应过来赶紧找补道:“我平时喜欢在网上吃瓜,这样说的人挺多的,这也不算是诽谤吧。”

得了,自己自爆了,张沁源忍不住想笑,不过最后她还是忍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