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82章 明月光,朱砂痣(1 / 2)晚清古董之墓靴风云首页

张爱玲小说《红玫瑰和白玫瑰》,写到男人眼里的:“明月光”和“朱砂痣”。

她说:“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

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

我很不喜欢张爱玲这个人,因为她喜欢汉奸胡兰成……

我还不喜欢张爱玲这样闷骚的女人。

甚至,我都很少看女人写的文章,除了三毛,席慕容……

三毛的倾城,送你一匹马,雨季不再来,那里偷偷记着我的青春和回忆……

可是,看了张爱玲写的明月光和朱砂痣,还是被惊艳了……

明月光,朱砂痣……

谁的心里没有一片明月光?

没有一颗朱砂痣?

即使孤独如六爷,即使寂寞如我……

我猜测,他的心里,也有一片明月光,一颗朱砂痣。

也许,还有一片高粱地……

如果晚清时候,六爷会穿越,他到歌厅k歌,没准儿会唱一首挪威的森林……

“那里湖面总是澄清,那里空气总是宁静,雪白明月照着大地……”

六爷他们到了微山湖……

他想了想,准备不停留了,打算直接南下两广。

可是,他无法忘记那双让他温暖过的眼眸。

虽然,那个老板娘,只是个路人,过客……

作家林清玄说:“有时候过了五分钟,心情就完全不同了。

生命的很多事,你错过一小时,很可能就错过一生了……”

六爷,今天不想错过。

他的一生,已经错过太多……

如果按照一本严谨的文学作品,现在,这本书应该结束了。

金靴,再写下去已经没有意义。

我没必要凑字数,磨磨唧唧……

如果:我把书中关于我的磨磨唧唧的,拖沓章节删除,再好好修改一下,还算一部严谨的小说……

而且,还是个很深奥的哲学寓言故事……

不同的人能从书中看出不同的人生。

很多人,未必看得懂,看懂下面隐藏的东西,和我想说的话……

可是,还是要写几十万字番外吧!

穿越,冒险,荒野求生,厮杀,寻宝……

因为六爷的江湖,我的江湖,还没结束!

我还算盛年。

金靴,不过俗物。番外,才是我所爱!

今天,六爷,想去见他喜欢的女人……

嘿,女人。

六爷,是不懂女人的……

他一生都给了兄弟和江湖,后来,甚至给了国家和苍生。

他并不好色。

很多章节之前写到金陵的鸡鸣寺,是六爷最终命运的伏笔。

晚年,六爷在那里出家做了和尚。

解放后,那里成了尼姑庵……

那个两广总督,封疆大吏也时常去金陵鸡鸣寺,现在,那个鸡鸣寺还有很多关于那个封疆大吏的历史遗迹。

我不认为做和尚有多么不好,因为,我一直打算出家做个和尚。

写小说是个很自由的事,就是可以表达所有的内心……

反正,我把主人公张文龙的老丈人写的做了和尚了。

不过,我还记得六爷写的七夕那首诗。

那首诗是我二十多岁的时候,喝了一斤酒写的……

七夕何夕,帷月冷视,皎兮洁兮,慰我晨曦,

今夕何夕,疐马已疲,迟兮倦兮,何尔相弃,

七夕何夕,人淡如菊,清兮倨兮,唯我相视,

今夕何夕,烽火将息,佻兮醉兮,拾我耕织,

七夕何夕,秀葽鸣蜩,馥兮濯兮,寻我前世,

今夕何夕,易尔发髻,珠兮钗兮,碎我征衣,

七夕何夕,嘶骥已逝,飘兮渺兮,祭我车辎,

今夕何夕,惊我马蹄,瞩兮赋兮,流火翱弋。

我那天喝醉了,写的涂鸦……

六爷在寺庙里,青灯古佛,和我一样,那个曾经善良、卑微又勇敢的少年,再也不说旧游无处不堪寻!

再也不说此情惟付天边月!

再也不说欲饮桂花同载酒……

他只会说:人挡杀人,神挡杀神!

他累了,他眼神空茫,空茫的像梁风的飞刀……

他只想找个温暖的人,温暖的下午,喝一杯温暖的茶……

但愿,那天,阳光正好!

他见过夜色里的娇娇明月光,凄冷寒凉,照的人间惨白无色……

他见过红红朱砂痣,不过滴滴蚊子血,看尽爱恨情仇,已经麻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