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故事,若是认真地讲吧,总显得过于矫情,可若是不说出来,心里头又觉得意难平。
那就当个笑话听吧……
笑的时候如果想哭,也可以装作笑哭了。
——《录异记·序》——
这是个…相当平淡的故事。
再普通不过的一天早晨,每天走街串巷以卖油维持生计的青年无意间误入了烟花之地,他远远望见一美貌的花魁娘子,而后对其一见倾心。
他向店小二打听花魁的消息,得知若是想要和对方见上一面,需花十两银子。
十两,这对于一个卖油郎而言,算是天价。但是他回过头又想想,那么好的姑娘,十两见一面,似乎…也不多。
于是卖油郎开始攒钱,每天早出晚归,一碗素面或是一块饼,便是一餐,他舍不得买肉吃,甚至连以往的浆都舍不得喝。
就这样,一文、一文、又一文地攒着,他省吃俭用地攒了两年半,才凑够了十两,能够高高兴兴换上自己看起来比较新的旧衣去见花魁姑娘。
老板娘让花魁姑娘去给有钱的大客户陪酒,卖油郎就只能每天去路口等着,每天一等就是半夜。他不愿放弃,也不愿错过任何一个机会。
终于有一天,卖油郎见到了花魁姑娘,可她却喝醉睡着了。于是,卖油郎就守在床边照顾她,安安静静看着她,就这样过了一夜。
花魁姑娘问他,他却只是说,这一夜,已了平生所愿,不会再来了。
后来,花魁姑娘被人强迫,她本是官家小姐,只因逃难中与父母走散,才被卖到了这里,如何能受得住这般屈辱?
至纯至洁的明月终于被不堪的世道压垮,选择跳河自尽。
“哦?这么说来,是那卖油郎救了她?”╮( ??ω?? )╭
“更确切地说,是我和那卖油郎一起救了她……”ε=(′ο`*)))
“那花醉姐姐,这对有情人,后来…到底有没有终成眷属呀?!”?*?(?*?????)*?哇哦~
“嗯~毕竟是一见钟情,而非见色起意,双方都忠于人品。”(=^▽^=)ゞ?
“!!!”(??ω??)嗑到了~
“话是这么说,不过后面应该还有个但是吧。”∠( ? 」∠)_
火燎耶无情地戳破了从情公主身上逸散至空气中的粉红泡泡,半点不顾及人小孩儿之前哭得稀里哗啦的,才刚刚被花醉哄好没多久。
“而且想来,他们最终的结局应该也很是凄凉……”若非如此,花醉又怎会一步步将真正的自己掩埋于旧日的幻影之下?
“是啊——”,花醉低眸轻飘飘睨了火燎耶一眼,扯了扯唇角,笑得颇有几分古怪好笑,“仅仅因为运气不好,便成了上位者权谋之争下被无辜殃及的万千池鱼其中之二。”。
“就在那场收获了满满祝福的大婚后,在幸福平安的新生活拉开序幕的第二十七天,他们便都死了。”
情公主双瞳猛地收紧,张了张嘴想说些什么,却吐不出哪怕一个字,只能沉默地看着花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