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人头发卷曲,身着黑色风衣,衣着考究,发型精致,个子挺高,光背影看上去就已经很迷人,看上去瘦削精致的深邃侧脸仿佛饱经风霜,大概是察觉到有人,他回头了。
不是本地人,东亚或者东南亚的面孔,南芳下意识地吞了口水:“你好。”
“你好,是,游客吗?”那人操着标准的英语问。
刚才,南芳本来还在想不好打扰别人要掉头离开,但现在,已经绝无可能了。尽管眼前的人面目已经多许风霜,可南芳还是认出了这张脸。
在巴黎,他曾问过自己一个问题:“芳,你读过《永生程序》这部小说吗?”
老天!是那个模特!是Jeremy!
已经很多年了,他褪去了当初的稚气和玩世不恭,看上去更冷峻迷人了,时间对人来说并不公平,这把刀,对它偏爱的那些人,岁月只会让他沉敛贵重起来。
南芳还是第一眼就认出了他,对方在触及自己目光的时候,那双眼睛并没有变,笑容一直在一直在。
南芳退后,迅速地离开了,不知道为什么,一直跑一直跑,跑到精疲力竭,胸腔里的心脏仿佛要跳出来似的。
这些年,为了逃离过去,自己杀了不少人,那些存在于过去自己的记忆中的人。先是那位生理意义上的父亲,再是那对同父异母的姐弟,再是金正康、还有母亲,我杀掉了存在我体内的母亲。
这些年,仍然时不时想起阮文森离开,在瑞士度假的时候。
那时的雪,肮脏的积雪在马路和人行道上融去,那种绝望时日在心中迁延很久,和一个死人难舍难分是非常痛苦的事。
必须把他忘掉,或者自己死去,无论如何,忘记他吧!否则只能苦度光阴,然而,他是那样令人难忘,这便是痛苦的缘由。
后来,交过很多男朋友,还是很痛苦,只有你从我记忆里消失,我才能自由,南芳在心里求他:“求求你给我自由吧?”
但是一个已经离开人世的人,难道还能追着自己不放吗?
南芳远望回头,大口喘息,心肺狂跳不止,他没有追来,他应该没有认出我……
走在人群之中时,南芳觉得很惬意,不会有被认出来的风险,至少这种风险会很小很多,不是吗?
可是,这个时候,南芳任凭人海中的人在自己眼前人来人往,还有杂七杂八的想法在脑袋里翻腾,却不明白一个问题,为什么又会回到这里来呢?
是因为母亲,还是因为那个自己很多时候不愿想起的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