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下去买鞋,你喜欢什么牌子的?”
“不一定要买牌子的,走走看看,合眼缘的就买。”
“也行,那中午要午休吗?”
“可能要休息一下,时差还没有完全倒过来。”
“那要不先回去休息,下午再去买鞋子。”
“不用,吃了就睡不是变成猪了。”
“猪怎么啦,除了生命短暂,一生都无忧无虑。”
金泰熙给了他一个娇媚的白眼,优雅的用餐巾擦了一下嘴角,拿起水杯喝了一小口,大眼睛弯成月牙看他,似乎在说你是不是傻。
洛凡见她吃好了,不由得加快了速度,现在他才吃了半饱而已,下午还要去那么多地方,饿着肚子可不行。
“哈德逊河的景色真美。”见他狼吞虎咽得样子,金泰熙轻声说道,从她看向窗外的侧脸上,掩饰不住甜甜的笑容。
“嗯,晚上的时候更美。”
洛凡依然我行我素,豪不在意自己的粗鲁行为,都交往这么久了,彼此什么样差不多都了解,硬是要装绅士反而显得虚伪。
“我又不着急,你慢一点,先喝点水。”过了一会儿,金泰熙终于忍不住了,自己的男朋友自己不心疼谁心疼。
“嗯,习惯了,平时吃东西都是争分夺秒的。”洛凡还是听话的喝了水,然后看着剩下不多的食物,决定快点打扫完战场。
金泰熙也不再假装看窗外风景,开始光明正大看他吃东西,发现他大口吃肉的样子也很帅,一点也不矫揉造作。
悄然间发散思维想,自己是不是也要学习厨艺,成为贤妻良母,在他下班回家之后,就可以吃到热腾腾的美味晚餐。
结账的时候跟服务员打听了最近的购物街,他们手牵着手漫步过去,看到街边橱窗里有趣的商品,就停下来点评一番。
他虽然有两个多亿美金存款,不过金泰熙没有给他一掷千金的机会,这就是女人逛街的特点,大部分只是看看但是不买。
这里不是纽约中心,街上没有什么顶级奢侈品牌,不过有许多一线品牌,他们便选了一家Vans鞋店。
金泰熙直接走向帆布鞋专区,她已经想好了要买什么样的鞋子,百搭的帆布鞋最适合现在的情况。
“这双怎么样,款式虽然简单,不过和你的裙子很搭。”洛凡担当狗头军师,拿起一双运动休闲鞋展示给她看。
“嗯,跑步运动应该很不错,不过我觉得这种帆布鞋也不错,你帮我看看哪个比较好看。”金泰熙委婉拒绝了他的推荐,但又给足了他面子,再次把选择权交给他。
“哦,白色这双怎么样,可以跟你的衣服搭配,简约又不是美感。”洛凡马上转投帆布鞋阵营,凭着直觉做选择。
“我也觉得这双蛮好的,那我试穿一下。”
她穿着白色帆布鞋在店里走了两圈,感觉合脚又舒服,于是很干净利落地买了。
然后看到洛凡脚上的皮鞋,感觉和自己走在一起不太搭,便为他选了一双白色板鞋,两个人站在一起,非常有情侣相。
从鞋店出来的时候,洛凡右手提着两个袋子,是刚刚买的帆布鞋和板鞋,左手被金泰熙挽着,她的脸上笑容甜蜜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