绚丽的舞台灯光四射,节奏强劲的乐声撞击耳膜,观众席上粉色浪潮此起彼伏。这是全情投入的粉丝们在应援。谭亦洋和朋友们被冲散了,他挤了半天,也只能找到吴明森和王启哲兄妹,郑若寒他们不知道被挤到哪去了。
“人还是很多啊,”谭亦洋几乎是喊着跟吴明森他们说话,不然在乐声下根本听不到,“这都不是星梦少女自己的歌吧?粉丝怎么还是这么疯狂。”
“不是,应该是翻唱,BTS的《FIRE》。”吴明森听出了星梦少女正在演出的曲目,“她们应该改编了的。”
《FIRE》已经算是老歌了,星梦少女重新编曲和编舞,再度把这首经典曲目搬到了舞台上。原唱BTS作为前辈团,第一次真正意义上实现了K-POP的“出海”,把K-POP这种艺术形式带向欧美市场的同时,还幸运地搭上了社交媒体时代的便车,由此得以在亚文化群体中口口相传,最终成功引发主流媒体的关注。
“据说是星梦少女的老板让唱的,”谭亦洋随意地和吴明森闲聊,“她们老板从BTS认识了K-POP,后来自己也开了公司,就让手下的女团翻唱了。”
“挺好的。”吴明森对K-POP不感兴趣,不过也听过BTS的故事,“黄皮肤黑眼睛的亚洲人,能在英语世界里打出名气,很厉害了。”
谭亦洋微微点头,他也听他爸说过类似的话。他爸的大意是,不管你喜不喜欢,他们能在欧美开拓市场,就是一项成就。就像他也不喜欢生意场上的一些对手,但只要对手成功了,他就会去分析人家成功的原因。这是他的职业素养之一。
“我记得你追过一段时间韩流吧?”吴明森忽然问,“是你爸投资了什么娱乐公司吗?”
“呃,不是。”谭亦洋讪讪地挠了挠头,“是因为权侑拉,她看起来像是喜欢韩流的那种人,我就去补课了。找点共同语言嘛。”
“懂了。”吴明森想起来,刚出双鱼玉佩的任务时,吴明森问过谭亦洋有关感情的问题,谭亦洋就建议吴明森,不要刻意学对方感兴趣的内容,那样会很尴尬,“这不会就是你的亲身经历吧,你为了权侑拉去研究韩流,结果被人家鄙视了。”
“那倒不至于,”谭亦洋想起了自己做的傻事,哑然失笑,“我还骗我爸说我是要写文章用,然后去查资料,从《爱情是什么》开始,一直到最新的这些男团女团,我认识的H.O.T这种元祖韩团,怕是现在的粉丝都没听过了。”
“习惯了对吧,写论文写多了,做什么都像在做功课。”吴明森是了解谭亦洋的,他肯定是用那种做学术的标准研究,看个综艺都认真得像听课一样。
“差不多,”谭亦洋回忆道,“可是后来权侑拉跟我说,她其实不喜欢这些东西。她也不明白,我为什么会误会,但她真的不感兴趣。”
“可能是,她的名字很有韩风?”吴明森猜测道。
“有这个可能,反正我也忘了。不重要啦。”谭亦洋也记不清了,自己为什么会有那种感觉。他只知道他很在意权侑拉就对了。
台上的表演仍在继续,星梦少女们的舞蹈动作整齐划一,舞台火焰随节奏律动喷射,点燃了全场的气氛。粉丝们似乎不介意这是翻唱,跟着不留余力地吼出“fire”,脚像装了弹簧一样蹦蹦跳跳。谭亦洋他们也感到了拥挤,居然被粉丝们撞得站立不稳,又有被冲散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