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散帮会好理解!
改变职能,就让政务人员好一阵解释!
如同协会,政党,公司之类。前者代表的有煤炭协会,漕运协会,地方商会等。中间有民进、共和等会党。
最后,就是像物业,安保,拆迁,果栏,鱼栏等公司。此外还可以加入,各地方政务院的下属城市清理与道路清理等机构!
除了这些,还有将要被打击的就是土匪、山贼、水匪。不过,对付他们的就是中华军方了!
被迫加入的,先前都已经给过机会了!剩下的就是武力清理了!
最后才是对恶行满满的地方士绅的审判!
清理完这些影响新中华快步发展的负面势力。才是中华律建立威信的时候。也是中华踏上快速道路的时候。
至于所谓的私人财产。
中华律明确规定,合法的私人财产。受到中华律的保护!
这就牵扯到中华的治政目标。
是国富民强,还是民富国强!
别小看这一点儿区别。一不小心就会变质。国富民弱、民富国弱、国强民贫国弱民弱都不是不可能发生的,历史上不乏例子。当然,更好的是国强民强!
至于国强民弱,还未有先例!
新中华追求的是民富国强!
所以,在保证百姓合法财产的同时。也一定要激发百姓的自强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