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234章 博学鸿论馆论经济之道(二)(2 / 2)我道自倡首页

只因交换者个人对商品的价值估量不同!他们所占据的自然条件不同,所采取的生产加工技术有别,还有商业信息甚至于天灾人祸等等因素,都会导致交换中的物价的浮动,出现或亏或盈的现象。

善于经商的人,就是要利用好这些道理从中牟利!其中的利润空间也会因时因势因人而有所差异。

擅长搞这方面的,心中必有谋略,才经营有道。故而其利何止加倍强于生产者也!所以他们并不从事生产,亦可致富也!

善于致富者,往往擅长这方面的术数,可以使利润空间更大,从而获利更丰!这就是在取利于无形,不亦很是高明么?”

张三丰听后摇摇头说道:“桑君是误会我的意思了!我是想问若从整个社会经济发展出发去想,该怎么来调控这么回事!

正常的商品交换,至少大致上应该遵循等价交换之原则的。否则吃亏一方岂会心甘情愿?

固然因为种种因素影响,会导致一定程度上的不等价性。但也是有个度的。此中这点偏差,就当算作正当的利润空间吧。

正当范围内的不等价性交换,双方是可以接受的。这是可用之处!能够使得有人专为此来干促进物品交换这回事,从而使货物流通更畅,满足好社会各方所需,促进百业发展。

照此而言,经商之道,应当如同替人运货一般,除搬运费用外,或可收取一定的谢金而已。但若收受谢金过度,反而心安理得,沾沾自喜,这又着实不算有德行了!

更何况营销之人,还挖空心思、无所不用其极,乃至于奸诈百出地谋取暴利,这就更是有违天和了。有违天和,势必最终会搞得天怒人怨的,积累成无可挽救的社会性的大灾难。所以,对于这方面,执政者也应当适当控制的。”

桑弘羊了听后,笑道:“照你的说法,行商之人,都应当薄利。只是若利润太薄,无法致富,谁又会去干呢?商贾不出,宝货断绝。宝货断绝,则民间财用匮乏。这样于民又有何利?”

张三丰反驳道:“行商的薄利多销,亦可致富呀!而且这样致富又不伤及别人,那不众皆尽好了么,有何不好?这也并非绝对无利可图啊!

天下的老百姓,都会自择其业的。能过好日子,就算不能暴富也会有人为之。

若一味使某些产业利润过于丰厚,就像先生所说那样,倍利以上,生产者还当不了销售者,那就会尽皆弃产而从商,这样天底下才将无货可售,这岂不是在自绝生路么?”

其实他们两人这样说都偏执了些。

桑弘羊是强调以提高利润来促进商业发展,张三丰则是强调要适当控制商业过于追逐利润而保护市场的正常。

桑弘羊又辩解道:“正因有利可图,才会有人从商。商业的利润,是市场在自然地调节着的。经商的人本就按市场行情而行事的嘛!市场的需求,决定着市场利润空间的。既然有需要,昂其值而乜有人求购,这也正常的呀!这岂会随你之意改变?”

张三丰说道:“自然而正常的商品市场价格波动,肯定是该遵从的。

但是若是明显不正常了,出现了暴利情况,那就应当引起警觉,要适当使用朝廷的调控能力及干预能力进行合理的调控了。

否则,一旦引起社会经济混乱,物价飞涨,人们抢购成风或囤积居奇,其后果将十分严重,难于收拾。

更何况有时就是人为垄断炒作某些商品而造成的呢!特别是一些生活必需品。比如食盐和粮食!这些商品价格,哪能禁得住乱来哄抬?

而那等居心不良的暴发户,对社会风气的影响也不好。最终若民众皆效仿之,天下也终将不可收拾也!”

桑弘羊点头笑着说道:“民间商贾之中的确难免有奸滑之辈!少数人扰乱市场的行为自然该当问罪。但法不责众!若真出现那种局面,的确不好收拾了!所以,重要的商品种类,还当官营!故而,我提出了《盐铁论》,汉武帝应允照此施行。如此利归于国而民不加赋税,使国富焉!至于那些豪强巨富、大商大贾,我也以算缗之策整治了的!抑制巨富而使民均平,这既强了国又安了民!不亦甚好么?”

他这可是要开启自夸的模式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