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看人什么时间不可以,为什么要选在那个时间,为什么要追到地下室去...”民警再问;
“我说过,那是我的女友,我们是见过双方父母的,我们一年多没有见面了,又非常想念对方;
难道我在那里见,什么时间见,还要经过警察的批准吗?请问中国的法律哪条规定了,我要见女朋友的时间和地点...”吴家梁再次狡辩。
办案民警心里都清楚,这件事已经过去一年半了,人家一家人早就在一起商量了无数回;关于如何应对警察的盘问。否则,也不会那么自信去找罗燕妮。
这次,如果不是省厅,不断的去人去函给国外那边的学校施压,要求吴家梁必须回来协助调查此案,加上学校也不想惹麻烦,培养一个有污点的学生。
所以,学校直接给他下通知书,要他回国协助省厅做笔录,否则,吴家梁是绝对不会回国的,道理很简单:
第一,他不想再去面对沈佳莉的威胁,也不想和沈佳莉结婚;因为从头到尾,他就没有喜欢过沈佳莉。只是因为自己的把柄捏在人家的手里,没办法才去假意迎合一下,稳住沈佳莉的情绪,让自己早点出国去。
第二,他不想再去回忆和罗燕妮有关的任何事情,不管是对是错,做了就是做了;他希望,一切都随着那把火全部消失最好;
第三,既然自己已经走出了国门,那么又何必回去呢,这么多的是是非非,恩恩怨怨;又怎么是一两句话可以扯清楚的呢?
何况自己现在已经找到了一个可以留在英国的捷径,那个丧偶女人的哥哥是学校的股东之一,自己的去留只需要她的哥哥点点头就行。
只要能在英国站住脚,他想,他就可以去实现自己最初的梦想,专门去研究,东西方法律在运行时存在的差异性。
时间在一分一秒地飞转,按照相关规定,如果拿不出有效的证据,那么对吴家梁和他母亲滞留的时间,就不能超过48小时。
把专案组的办案民警气得,手里的茶杯都恨不得摔得细碎;但是,可生气又有什么用呢?
高副厅长一看大家这么着急生气,安慰大家说:“同志们,我们现在遇到了一个熟读各国律法的学生,和一个自私自利不按常理出牌的母亲;
刚开始的交锋出现困难,都在情理之中,否则这个案子也不会查了一年多了,一点痕迹都没有...”
“但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既然他知道用相关规则来保护自己,那我们为什么不用相关规则,去反制他们,去维护像罗燕妮这样的受害呢?
如果我们的法律,不能保护像罗燕妮父母这样的受害者,那还要他有什么用,要我们警察有什么用,对吧...”
“你们看,我手里拿的是什么...”高副厅长将手机举了起来;“什么....”大家有点疑惑;
“一段视频,一段吴家梁对着沈佳莉施暴的视频...是一个叫“鲍鱼的鱼”的网友发的抖音,里面清清楚楚地拍着吴家梁施暴的全部过程”。
“嘿嘿,有了这个视频,加上罗燕妮的电话录音,吴家梁是不是可以合法延长问讯时间...”高副厅长继续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