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92章 不留后患(1 / 2)凡三的财富蛙跳首页

华润飞雪有一个惯例,给予新收购的企业原管理层10%-20%的股份。

之所以这样安排,是因为有这些原管理层在,收购后当地的一些关系比较好协调,业务上也熟悉,便于飞雪快速接管。

但飞雪通常都不希望他们长期持股,一般是在2到3年后就收购回来。

向上汇报前,肖如海征询凡三意见。

凡三觉得,在江浙等地这种做法无可厚非,当地政府与社会各界大致都认同管理层持股。

即使如此,下邳老酒改制后,这几年依然有不少酒厂老职工上访。

凡三发现,邹平这地方,市场化氛围不浓,有些像内地县城。

他担心,如果只给金河等人股份,当地政府与企业员工没有持股,很可能留下后患。

肖如海清楚,凡三担心日后有人以国资流失为由,控告琥珀啤酒的管理层侵吞国有资产。

但他觉得,这些事情飞雪可以把话说在前面,由金河等人自己去摆平。

如果当地政府需要占股,那也是从润之集团答应对方持股的份额中去分配。

既然肖如海答应将这些隐患提前告知,凡三也就没多说什么。

不过,考虑到这起收购,最早是由邹奶奶提起,金河又是她的亲外甥,烈士的后代,以后真有事,他心里过意不去。

于是,凡三把自己的担忧,打电话告诉了陈红,让她务必转告奶奶。

果然,邹钰一听,顿生警觉:“凡三这孩子够敏感,这种事不是杞人忧天,而是很有可能。”

老爷子也觉得有道理:“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这种隐患决不能留着,立即告诉金河,别贪小便宜吃大亏。”

当晚,肖如海就把与琥珀啤酒第一轮谈判的情况汇报上去。

第二天下午,润之集团回复,暂时答应琥珀啤酒的2亿要价,总部派人前去实地考察,并参与第二轮谈判。

与此同时,原则上同意琥珀啤酒管理层在改制后的企业持股10%。

不过,这些人不能以自然人身份持股,需要注册一个企业法人,与润之集团合作经营。

第三天上午,润之集团收购蒙阴啤酒的那帮人马,几乎原封不动开往滨州。

薛维维也随着大队人马过来。

这帮人中午到假日酒店后,简单洗漱,吃点东西,下午就去琥珀啤酒实地考察,并调阅财务记录。

这一周,剩下几天,润之团队就在实地考察、查账、核实经营渠道、后续谈判中忙碌地度过。

趁此机会,肖如海明确告知金河等人:地方政府如果要持有收购后的啤酒厂股份,只能在上述10%股份中分配。

他提醒对方:这样,或许可以避免许多后患。

得到邹钰的提醒后,金河也收敛了自己的贪心。

再说,按照2亿的收购价格,10%的股份需要2000万。这些人哪里有这么多钱,还是得靠政府说话,从银行贷款。

周四下午,金河带着琥珀啤酒领导班子,向县里改制领导小组做了反映,建议县国资委持有与润之飞雪合作经营公司的10%股份,企业职工工会持股20%。

周五下午,润之集团对琥珀啤酒的实地调查完成,肖如海与总部来的几位部门领导开小会商量:争取在下周一第二轮谈判中,将这起收购一锤定音。

周五傍晚,陈红来电话,约凡三周末去游鹤伴山森林公园。

薛维维当时就在旁边,这小妞得知后,坚持要与凡三一起过去。

“陈爷爷在苏省时,常去我家喝酒。自从他们回老家疗养,我就没见到他与邹奶奶了,我与红红姐也很熟。”

凡三与陈红是普通朋友,没什么私情,因此,就没有多想,答应带着这小妞一起过去。

周六清早,两人打车前往鹤伴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