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蚂蚁不可怕,一群也不可怕,但若是成千上万的蚂蚁军团还是经巫师驯化的食人蚁,毫不夸张地说分分钟能将一个成年壮汉,活生生啃噬成一堆白骨。
这绝不是危言耸听,简宁曾看过一部科幻片,从前她是不信的,可如今不得不信。成千上万的非州食人蚁,不但有组织有纪律,还会利用树叶渡河,哪怕你穿着防护服,只要有一处没包裹严实,它们都会乘虚而入,瞬间将你啃噬干净。
极是恐怖!
简宁跑去找丁有田,很详细的把自己看过的那部科幻片讲述了一遍,最后道:“对付蚂蚁军团最有效的是火攻,可火焰枪有限,要是铺天盖地的食人蚁那十几条枪还真对付不了,它们爬行速度又快,我倒是有药粉,可数量也不多,用炮打只怕也不能第一时间完全消灭。”
丁有田想了想,“你说的蚂蚁军团是玄驹不?若是玄驹苦酒兑水就能消灭它们,我在莫夫子书院读书时看夫子用过此法,很是管用。且苦酒价廉,城中各铺子都有得卖,数量还多。”
“对,就是玄驹。”简宁照自个额头拍了下,丁家老屋蚂蚁较多,那时她就是用药剂灭掉的,她听三妞指着蚂蚁叫过玄驹,也知道丁有田说的苦酒是醋。
醋有强烈的气味和酸性物质,按1:1的比例兑水洒在城墙下,确实可以杀死蚂蚁,不仅效果好对人体和环境都是无害的,她怎么没想到呢?
两人跟着去向平南王禀报,有黑甲兵的前车之鉴,平南王并没因蚂蚁个小而不以为意,相反他极为重视,立刻火速派人去购买苦酒,越多越好。
“幸得夫人聪慧,从她嘴里套出话来,否则若真像夫人所言那般厉害了得,我军将士不知得有多少人遇难。”丁有田由衷夸赞着简宁。
“这里头还有丁贵的功劳呢。”简宁不是一个十分记仇的人,她要记仇当初也不会救丁贵,那么时至今日丁贵还是个长不大的废人。
尽管她对丁贵现在也谈不上喜欢,可一码归一码,有功自然当奖励。
“可是你那小侄儿?”平南王对丁鹏丁贵都有点印象,知道是丁有田他大哥和三哥的两个娃。
“正是。”丁有田拱手对平南王揖了一礼,“回头小婿口头鼓励他一下即可,之后立了功一并记上便是,现下倒不必大张旗鼓记上一功。”
丁贵才当上小兵卒,若现在大肆表扬并记上军功,会让他觉得立功很简单,也会很快膨胀,无异于风清子给他施的拔苗助长法,丁有田想着不如看他后面的表现,暂且按下不提。
如果他知晓自己立了功,却没能给他记功,而他依然奋勇杀敌,说明他已非过去的丁贵,吃一堑长一智,已经从风清子那事后长了教训,丁有田才能放心让他继续留在军营。
当晚,丁有田并没刻意去找他给予口头表扬,因怕离殇夜里施法派蚂蚁军团来偷袭,苦酒买来后,全军上下都在忙着给苦酒兑水,平南王又让人吩咐下去,全军上下合衣而眠,一旦有紧急情况立时就能投入战斗,不至手忙脚乱。
丁有田同着秦薏帆检查完各处防护措施,都安置妥当了,还做了双重保险,把火焰枪队和榴弹炮队分做两班,轮守上半夜和下半夜,以防意外。
简宁也安排灵宠各就各位,蹲守值夜。
如今每日弹药枪支子正取出直接就囤积在军营,因而毛球几兄弟也被接来军营效力,充当了流动哨。
在丁有田准备返回营帐歇息时丁贵找来了,他拱手喊声四叔,丁有田问他:“何事?”
丁贵瞅眼秦薏帆,丁有田沉下脸喝道:“右参军与我乃是同窗挚友,没有什么话是需要背着他说的,你有事但说无妨,不须遮遮掩掩,没得惹我生厌,快些说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