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清颜现在自然是快活无比的,白青云知道了事情的始末之后,也为大哥感到开心。
“大哥,我觉得,咱们应该在这城里买个院子了。嫂嫂好歹是郡主,再回山里住,似乎不太合适。
其实要我说,你干脆进王府住得了,就算当了上门女婿也没什么,白家有我负责传宗接代就行了。
你看啊,王爷权势大不大?
但是他只有嫂嫂这一个女儿,嫂嫂嫁到咱们白家,那他们林家不就绝后了吗?
听你所说,那王爷跟大伯还有我爹,以前似乎感情很好,如果大伯泉下有知,也不愿意看到老友断子绝孙吧?”
白清颜本来想在他脑袋上抽一巴掌,听他后来讲的这些,似乎有点道理啊。
“入赘,那可不行,郡主的驸马爷,这名声好说不好听啊。不过你说的倒是有几分道理。
算了,这事情回头给你嫂嫂头疼去,她点子多,一定能想出个两全其美的办法。
多日的心事,如今也算是守得云开见月明了。
走,今晚咱们兄弟喝酒去,不醉不归。”
白青云很少看到自己的大哥放浪形骸的样子,由此也能看得出来,他对大嫂是真的很在乎。
罢了,他想谋一醉,我陪他便是。
于是赵胜遭了秧,被从被窝里拽了出来,在得知事情搞定了,这位白大爷成了郡马之后,也很高兴。
毕竟现在两家一起做生意,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他们的身份越高,对自己的就越有利。
所以拖着肥胖的身躯,舍命陪君子。
结果没想到的是,自己这个成天泡在酒里的大掌柜,竟然喝不过这哥俩。
赵胜最终滑到了桌子底下的时候,这哥俩还在吆五喝六的划拳。
第二天一早,林清浅刚起床,就发现王府内到处披红挂彩,似乎有什么喜事。
“忠叔?家里出了啥事了?布置的这么喜庆?
是我爹要续弦,还是您老枯木逢春,又讨了一房老婆?”
林清浅抱着一根青萝卜,啃的起劲,丝毫没有任何的形象。
林忠听了她的话,哭笑不得。
“哎呦,我的小姑奶奶,这话可不敢在老爷面前说,否则非得挨一顿抽不可。
老奴我这把年纪了,可没这种心思,倒是小姐你,今天之后就不用禁足了,以后想去拿去哪,不过要让护卫跟着。
如果再发生之前的事情,老奴这把老骨头可真保不住了。”
林清浅自动忽略了他后面的话:“我可以出去了?太好了,忠叔,你就是个大好人。”
说着把手里没吃完的青萝卜塞进林忠的手里,然后蹦蹦跳跳的回房打扮了,这么多天在这王府里,都快憋死了。
林忠看着手里的半截萝卜,哭笑不得:“你们几个,去,看着小姐,不管她去哪,远远跟着,如果出了什么事,老子扒了你们的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