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54章 聚餐(1)(1 / 2)芦苇之在水一方首页

接连忙碌了几天,杨毅终于腾出功夫来起草于波案的法律意见书。他坐在办公室里,点了根烟,一边抽一边酝酿思路,终于,一根烟抽完了,他打开电脑,新建了一个文档,敲下了标题。

轻车熟路地打完抬头,刚要转入正文,他却走了神儿。

从早晨开始,展鹏和丁峰的名字就不时地在他的脑海中盘桓,对于杨毅而言,那两个名字这一生都无法在他的记忆中抹去。

正如王可的名字。

杨毅叹了口气,抬腕看看手表,马上就到十点了。他清楚,在这个普通而又特殊的日子,展鹏应该是去监狱会见丁峰了。按照常理推测,虽然需要排队,这个时候展鹏应该已经坐到了会见室,或许正拿着话筒隔着玻璃和丁峰交谈。一年半后的重逢,现场会是什么场景?杨毅下意识地把手又摸向了烟盒。

他曾经通过自己的渠道,了解过丁峰在监狱的状况,然后在一个早晨,鬼使神差地驱车近两个小时,赶到了那所监狱。面对着高高的带着铁丝网的围墙,他接连抽了三支烟,潜藏在心底的复仇的火焰熊熊燃烧。

在那之后的第二天,杨毅又去了地铁站,坐在车里远远地偷窥展鹏。因为担心被展鹏发觉,他把车停得很远,即便是展鹏下了车,站在车旁抽烟,他的脸看起来也很模糊,杨毅根本看不清他的表情。

所以尽管展鹏先后问过两次,他都无法坦诚自己跑到地铁站的真实原因。

两个为自己的罪行付出代价的男人,因为王可的连接,被杨毅视作一个整体。尽管在冷静下来的时候,很多次他试图把那两个令他恨之入骨的人剥离开,但最终都是徒劳。王可躺在冰冷的停尸台上的形象,以及那一簇泛着幽光的茂盛的芦苇,永远镌刻在他的记忆深处,每次一想到王可那张微笑的脸庞曾在一瞬间凝固,杨毅都痛彻心扉,连带着对那两个人的恨意绵绵不绝。

杨毅从未料到自己对王可的怀念会如此强烈,也没想过心中的仇恨会如此执拗。他终于明白,尽管过去了二十年,他骨子里仍是把玩伴儿推下楼的冷面少年。任何人,只要摧残了他的幸福,他都无法真正原谅,都会让他们付出代价。

让仇人接受审判,不仅是获悉真相的途径,更是自诩为法律人的杨毅的复仇方式。杨毅相信,一年半和十五年的刑期,就这个个案而言,与他们的罪行是等价的,符合罪刑相适应原则,至少在法律上为王可实现了正义,这完成了他作为一个法律人的使命。但无论对于已经逝去的王可,还是尚在苟活的杨毅,那都是远远不够的,杨毅第一次真切体会到受害者的痛苦,为自己的情感与所受教育理念的冲突而苦苦挣扎。

自从展鹏宣判前两人在看守所的提讯室见了最后一面,杨毅就开始了作为受害者个人的复仇。虽然展鹏说丁峰已经失去了他,但杨毅从未相信,或许展鹏的确那么想过,可是就杨毅对展鹏的了解,展鹏根本无法轻易斩断情丝,他不是那么无情无义的人。十五年没有情感的生活——杨毅偶尔会为这个近乎天才般的报复手段而洋洋自得,与已然和王可阴阳相隔的杨毅相比,那两个罪孽深重但只隔着围墙阻挡的人显然会更难熬,因为他们虽然还活着,但剩下的不仅是绝望,而且总会有一丝虚无缥缈却又遥不可及的希望。

所以杨毅一直在期待着这一天,不,那不是展鹏出狱的日子,而是展鹏和丁峰相见的那一刻。

杨毅相信,展鹏会信守那个承诺,或者至少努力去尝试。当然,这一切都离不开展鹏对他的宽容和体恤,而那一切又源自展鹏深深的负疚感,或许还有那些未明的情愫。公平起见,杨毅决定陪展鹏走完那十五年,哪怕搭上他自己的人生。

这不仅是为了展鹏,更是为了王可。在他的潜意识中,自己就是个罪人,唯有这样,他才能保持住继续生活的道德感。

杨毅很好奇,此时此刻,在那个京郊的监狱,到底发生了什么,结果又会如何。

但很快,杨毅又觉索然无味,无论在这个温暖的上午发生了什么,展鹏和丁峰不仅被那道看得见的高墙阻隔,更是被两个无形的囚笼禁锢着,这是毋庸置疑的。他们所能做的,最多也就是无谓的挣扎。

意识到自己在浮想联翩,杨毅不禁苦笑。帷幕已然拉开,作为始作俑者,自己难道不该是坐在观众席静静地欣赏吗?他的心忽然抽搐了一下,他没有忘记,或许自己也是那个舞台上的一个演员。

杨毅掐灭烟,强迫自己静下心来,开始起草那份已思忖多时的意见书。他从犯罪构成的四个要件方面详细阐述了意见,又花费了一大段篇幅强调了民法中的自愿原则在本案中的适用,敦促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双手离开键盘的那一刻,他盯着屏幕上自己敲出的文字,暗自祈祷检察官会比刑警更能领会理解普遍适用的法律原则。

抽了一根烟后,杨毅对文档进行了仔细的检查和润色,终于定稿。他摸出手机,给检察官打了电话,检察官很通情达理,同意下周一下午和杨毅就案情交换意见。

中午吃饭的时候,杨毅有些心不在焉,宋晓辉和王伟都问起展鹏的行踪,他随便找了个借口搪塞过去了。

午饭后,宋晓辉跟着他们回到办公室,和王伟在外间聊天。杨毅躺在里间的沙发上,用手机浏览新闻。展鹏那张痞痞的面孔不时在他的脑海闪现,以至于他常常盯着屏幕,却不知道自己在看什么。

他索性坐起身,到书架上找出那本兰博约撰写的《对抗式刑事审判的起源》。那本书利用详实的史料,探讨了17至18世纪英格兰刑事审判制度的逐步嬗变。重新躺回到沙发上,他把书翻到刑事证据法那一章,徜徉在两个世纪前的案例中,重温刑事证据基本原则的演进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