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说,经过战后的一系列调整和改革,国防军陆军的部队构成变得愈发多样化和专业化,丰富了在面对不同战场情况时可做的选择。
与陆军和航空力量越战越强的情形相比,国防军海军虽然通过这场战争大幅的提高了战术和战略素养,但在战舰等装备方面却也遭受了不小的损失。
而且海军还是国家的门面,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甚至直接维系着各国之间的战略平衡,无论是在国防还是外交等领域中都有着极大的干系。
因此,迅速重整海军的战力,就成为华夏国防军战后恢复的重点项目。
不过,由于有国际海军军控条约的存在,华夏在大规模启动造舰活动之前,必须要遵循相关条约的限定,以及寻求其他海军强国的谅解。
为此,华夏外交部和国防军海军一道,同美、英、法、意等国展开一系列磋商,总算是得到了比较令人满意的答复。
其中在主力舰方面,各国允许华夏以彻底废弃四艘“小戎”级战列舰为代价(其中“玄鸟II”号已在战争中损失),新造两艘符合条约标准的战列舰。
在其他舰种方面,则同意华夏在条约配额内,对已损失的舰只进行补充。
由是,国防军海军一大批新式战舰的设计和建造工作,很快便如火如荼的展开了,其中最受人关注的当属两艘全新的主力舰。
两艘同级新舰被命名为“晨风”号和“思齐”号,皆为这些舰名的第二代拥有者,两舰都在1933年至1936年间建成。
“晨风II”级战列舰在设计上以“白驹II”级为基础,并根据实战中得来的宝贵经验进行了很大程度的改良。
该级舰的公开数据主要为,标准排水量35,000吨,设计航速28节,主装甲带的最大厚度为330毫米,并具有17度的内倾,水平装甲的最大厚度为145毫米。
主炮为改进型的四座双联装1923年型50倍径406毫米火炮,副炮为八座双联装1933年型40倍径130毫米两用炮。
另装备有四座双联装1933年型60倍径57毫米高射炮,以及十六座双联装1925年型70倍径37毫米高射炮等,并载有三架水上飞机。
国防军海军除了新造两艘主力舰外,还对继续保有的六艘战列舰和两艘战列巡洋舰进行了大规模改造。
改造的标准是基于实战中得到的经验与教训,要在性能上尽可能的趋近于“晨风II”级战列舰。
重点放在舰体的防护方面,并对动力系统进行了更新和翻修,还全面替换了新型副炮和防空武器,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