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玲般的笑声,引来屋外人的围观,众人都好奇地聚到林珑的门口朝里看。
只见娇俏的新媳妇儿,小心地捧着一只红毛公鸡,笑得前仰后合。
这个组合令众人皆眼前一亮,笑容随之爬上脸颊。
“哈哈哈,这孩子的性子真好,看笑得多甜。”陈桂华笑呵呵地道。
新媳妇儿与公鸡拜堂成亲,早在解放前还没人说什么。
现在新社会提倡破除包办婚姻,他们这样做是冒了一定的风险。
最怕的就是林珑在成亲当日有什么不满,闹出笑话来会让王家人在村里抬不起头。
甚至影响到她家男人的大队长位置。
…
因为条件限制,也没依那么多规矩,在此的都是自家人。
看这孩子这么乐呵,陈桂华就放心了,也不枉她帮着跑一趟娘家。
“这是明轩媳妇吧,长得可真俊,二嫂娶了个好媳妇啊!”陈大妮笑眯眯地道。
可那笑意却不达眼底,被林珑看了个正着。
“大伯娘好,不知这位婶婶是谁。”
林珑全当没听懂她话里的意思,收起刚才的疯笑,一脸温婉地道。
“来来来,大伯娘带你认认人。”
陈桂华上前牵着林珑往外走,与杨丹红对视一眼,笑着道。
“你刚喊错人了,她是你三婶儿。
从镇上嫁到咱渔村来的陈家姑奶奶,陈大妮同志。
那边与你大伯他们站在一起说话的是你三叔,咱王家的文化人儿,村里的会计王石贵。”
林珑一下听出陈桂华话里的机锋,装作什么也不懂地乖乖喊人。
…
大人之间的小九九,只要不牵扯到她,林珑哪里会去多言。
原来王家人,也并不是表面上的那么团结。
林珑自醒来后,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个三婶。
七成新的小碎花的确良,蓝色裤子没有一个补丁,脚上是一双有些变形的圆头半跟皮鞋。
看磨损的程度,穿的年头已不短。
肤色比王家人明显白一个度,但脸上仍烙下风吹日晒的痕迹。
抹了头油的胡兰头溜光水滑,两边用黑色钢夹子别着。
看得出有精心打扮一番,站在王家人中显得鹤立鸡群。
“三婶好有气质,蕙质兰心且很有贤妻良母范儿。”
林珑夸人的话张嘴就来,有些拿乔的陈大妮立马喜笑颜开。
好像一下子找到了知音,暗叹这些年没一个乡下泥腿子懂她的好。
陈大妮拢头发、扯袖子、掸灰尘忙圆了,让杨丹红和陈桂华看得好笑。
这个三弟妹一贯喜欢拿乔,总觉得她是从镇上嫁过来的要高人一等。
还不是在村子里生活了大半辈子,除了有一身儿好衣服外,其他方面跟村里妇人还不是一个样儿。
下地挣工分、操持家务每样的要做,前些年送走公婆后就开始抖起来了。
在儿媳妇面前摆谱,算得上村里的头一份儿。
在这大喜的日子,杨丹红和陈桂华什么也没说,就让她出一回风头算了。
不看僧面也得看佛面,闹起来老三的脸面不好看,根本没那个必要。
杨丹红和陈桂华都有着相同的心思,兄弟三人都是儿孙满堂的人,早已分家关起门来过日子。
只要不是什么大事儿,都不会干涉别人的日子,这也是他们这些年能友好相处的关键。
…
吉时一到,出水芙蓉般清丽脱俗的林珑,抱着一只红毛公鸡拜堂。
因为正主不在,拜堂的过程很简单。
来此的又都是一大家子人,所以没那么多讲究。
林珑给长辈敬完茶后,收到六个薄薄的红包,她欢天喜地的收起这有纪念意义的红包。
拜完堂后,半大的红毛公鸡便被一根布条子拴着,林珑是走哪儿牵哪儿。
而这只公鸡的归属权也属于林珑,毕竟它代表的是‘二哥’。
林珑对堂嫂们的打趣也不在意,反正她就是觉得牵着‘二哥’好玩儿。
这可是她后半生的依托,也是她的‘宠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