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二十四章别人高空吐痰吐到我嘴里,我可以举报他高空抛物吗?(1 / 2)让你直播普法,你把法官送进去?首页

直播间的水友们一听叶晟这么说。

立马又兴奋了起来。

又是喜闻乐见的犯罪教学环节?而且还是偷吃嫂子?

必须学一手好吧。

于是乎。

在水友们的呼吁下。

叶晟便将这个案例展开讲述:

“事情是这样的,李四和妻子王五去逛街,他太太王五有精神病。”

“中途,李四突然公司有事,告知同事张三,让张三帮忙照看一下嫂子王五。”

“然后张三就带着王五逛街,结果逛着逛着就逛到了床上。”

“第二天,李四回家,发现了床上的张三和王五,李四气坏了,立马就报了警,告张三强尖精神病人。”

“那么问题来了,在法律中强尖精神病人,不管精神病人同意不同意,也是强尖罪。”

“所以张三为什么会不违法呢?”

叶晟说罢。

还留下了一个意味深长的笑容。

直播间弹幕潮涌:

【原来张三也喜欢吃饺子。】

【这题啊,我好像在倭国的教材里也学到过(/狗头)】

【李四这样的同事在哪里找?我也想要一个。】

【对啊,不管精神病人同不同意都构成强尖,所以张三到底是为什么不犯罪?】

【叶律师,我看了你这么久直播,学了就是会了,你还拿考题考验我?对你失望了。】

……

直播间水友们掀起了又一轮的呼吁热潮。

都是吵着让叶晟说出答案。

眼见如此。

叶晟也是给出了答案:

“答案其实比较魔幻,那就是我们的张三同志被抓住之后,一口咬死说自己不知道王五有精神病。”

“后来带着王五去医院一鉴定,发现王五有一个很奇怪的精神病,叫青春型精神病。”

“通俗点说就是花痴。”

“所以张三一直以为王五在勾引他,然后警察就把张三给放了。”

“因为只是在客观上有强尖行为,主观上没有故意,充其量只能定个过失强尖罪。”

过失强尖罪?

那不还是有罪吗?

水友们被叶晟这一通说法搞的一头雾水。

倒是苏韵雪站出来给了大家解释:

“网友们,在法律中,并没有过失强尖罪这个罪名。”

“所以这是个法律漏洞。”

苏韵雪的补充解释落下。

直播间的水友们便纷纷表示学到了:

【OK啊,也是学会了好吧。】

【我的好兄弟啊,不是弟弟不做人,奈何嫂子太迷人,抱歉了!】

【直播间有没有花痴的,自报一下家门,急!】

……

就在直播间水友们口嗨要实践的时候。

直播间内。

突然有一名水友连刷了9999个小心心,并且申请了上麦。

看的出来他好像非常的急。

于是乎。

叶晟同意了这名名叫【小石潭记】水友的连麦申请。

【小石潭记】刚一上麦,便是骂骂咧咧地不知道问候了谁一通。

反正嘴里妈上妈下的,以妈为中心点,连续问候了某人的母亲。

叶晟眉头一皱,呵斥道:

“这名水友,直播间里禁止骂人哈。”

“你要是在这样的话,我就把你踢下麦了。”

“对不起叶律师……我刚刚…呕!!”

【小石潭记】先是道歉一番,转而呕吐声不止。

听那个声音,好像肠子都快呕出来了。

隔着屏幕都仿佛能闻到那个味。

叶晟眉头皱的更深一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