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81章 搬家(1 / 2)落雨,往事如烟首页

本来就逛街这个事儿我计划发挥上几千字的,然后再搬运点人家的情节,轻轻松松搞个一万字。

但是……实在是无力吐槽了。

几个小时的时间,这两个女人逛了几十家店,试的衣服我估计得有上百件,直到最后我跟在他们屁股后面实在是走不动了,她们依旧神情亢奋,精神抖擞……

陪着她们逛完街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九点了。

虽然时间上没有很大亮点,但是强势输出了两次的我早已经饿的前胸贴后背了,何况胳膊上还挂着大大小小的十几个包。

逛街是女人的天性,陪女人逛街是男人的噩梦。我发誓,我一个星期走的路都没这几个小时走的多!

本来想找个地方随便吃点东西回家睡觉的,可慕青语不同意,带着我俩去了一个很有特色的小饭店。到了之后我才明白了她的良苦用心,因为他家有一个着名的特色菜——老母鸡扛枪!

于是,满满的一盆,连老母鸡带枪让我一个人横扫了,连汤都没剩!

酒足饭饱之后,慕青语突然说:“阳,我们搬家吧?”

“搬家?为什么?往哪搬?”我问道。

“咱们三个人住那个小两室有点挤了,我那有个稍微大点的,能宽敞点儿,要不暂时先搬到我那去?”慕青语用一种商量的语气说。

没等我开口吴晶子先说话了:“不用麻烦了嫂子,明天我就找房子,我搬出去就是了。”

“小吴,不是那个意思,你别误会,我还不舍得你走呢。”慕青语连忙解释道,“你不用再在外面租房子,一个小姑娘家,我还不放心呢,跟着我住就好,又不是没地方。”

我一想也是,三个人住在那确实挤了,最关键的是我还要跟慕青语证明自己呢,那么小个地方,隔音又不好,太不方便了。为了我的性福,于情于理,都应该换一个大一点的房子,于是我就点头答应了。

慕青语属于行动派,这一点从下午我输得一败涂地的Battle的就能看的出来。见我同意后当即就决定第二天搬家,并且打电话联系秘书安排辆车搬家用。

晚上十一点,在我一票否决了她俩要去看电影的提议后终于到家了,一头栽在床上一动都不想动了。最后被慕青语拽着耳朵扔进洗手间才草草冲了个澡,回到床上,连酝酿都不需要,直接不省人事。

一夜无话,第二天一早,慕青语安排的车就到了。

老话说破家值万贯,何况我们这可不是破家。毕竟在这里生活了这么久,光我自己乱七八糟的东西就够一车了。

然而,看着满屋子的东西正在犯愁的我被慕青语两句话给轻松化解了。

她说:“第一,我们只是搬家,不是把房子卖了或者出租;第二,这房子还要留给叔叔阿姨他们。”

我当时尴尬的脚指头抠地,暗骂自己是不是脑子进水了,还想着把所有东西搬走!

既然这样,那就轻松加愉快了,我就一台电脑,几件衣服和一大堆书,还有慕青语送我的留声机。

慕青语更简单,全是衣服和化妆品。

反倒是吴晶子成了搬家的大头,乱七八糟的一大堆,不过最后也让慕青语全给否了,只带了衣服和吃饭的家伙——电脑。

看着家里的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不管有用的没用的,让慕青语扔的扔砸的砸,不免一阵肉疼。山沟里出来的穷孩子,真的是啥都不舍得扔,一个坏了的插排都要拆开把螺丝卸下来放在个瓶罐里,想着以后或许能用的上。

慕青语卖了个关子,没有告诉我和吴晶子搬去哪,只是说到了就知道了。我俩一致认为这娘们的房子肯定差不了

临行前,这两个没有品味的女人看着雄赳赳气昂昂的骑着闪电的我默契的翻着白眼撇了撇嘴。

曾经我的梦想就是有钱了买一辆重机车,可当我真有钱了以后,我却又不舍得闪电了。我必须要带走它,不然它就废了。不管我带不带走它,我都将是它最后一任主人。此去经年,再见或许就是一堆废铁或者一堆零件了。我不忍看着陪伴我风雨兼程这么久的老伙计沦落到被解体。

最后看了一眼住了两年的房子,虽有些恋恋不舍,但好在它已经在慕青语名下了,也就释然了。

合上头盔的风镜,很有仪式感的轰了三下油门,就跟在慕青语的车后面出发了。

看着仪表盘上不断飙升的速度,感受着迎面的寒风,我有理由怀疑前面车里的两个女人是故意的。但是,跟在后面吃土绝不是我的性格,永不言败才是我的座右铭,即便对方是辉腾,我也要让他们见识见识什么叫风之子!

闪电在一瞬间就读懂了我的意图,发动机轰鸣,瞬间提速,很轻松的就跟辉腾并驾齐驱了。

为了表示对闪电的认可,我在寒风中朝辉腾伸出了中指……

一路只顾跟慕青语飙车了,本来就方向感极弱的我已经完全不知道东西南北了,等我意识到已经转向的时候,清晨的太阳正从西边的天迹冉冉升起……

我的方向感弱到什么程度呢,这么说吧,我在城乡结合部的房子门口朝东,我住了两年,一直感觉是朝北。

在楼上住转向还有情可原,可我在生我养我的村里都转过向,找不到回家的路,最后还是被一条狗带回家的。

事情是这样的,有一次在后山玩,一直在半山腰的树林子里走走停停。放眼望去全是密密麻麻的杂草和老树,本来光线就暗,那天又是阴天,导致树林里更加昏暗,以至于山体拐弯了我没有觉察,最后从树林里钻出来的时候才发现转向了,完全分不清东西南北。

好在我们那几个村子间距离都不远,只要朝着一个方向走,就一定能走到村子里,然后不管去了哪个村,我就能找到回家的路了。

然后,我就走反了。

幸亏跟着我的老狗好像发现了不对劲,拽着我的裤管把我带上了正轨。这个露脸的事儿除了我妈,没人知道!

因为那天我久久没有回家,我妈跑到山上找我,在半路上偶遇了。

那年,我已经是高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