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祁同伟神清气爽的穿好了衣服,打好了领带。
虽然,梁璐这个贱人很让人无语,但多少也让他体会到了属于男人的快乐。
祁同伟吹着口哨,一边照镜子,一边给梁璐下了最后的通牒:“十点半,民政局门口见!”
“祁……哦不,阿伟……”梁璐的语气缓和不少,一点都不像昨天晚上强迫自己喝她洗脚水时候的模样。
他扭过头,看着她还有些发肿的脸颊,忍不住想笑。
有些东西,没得到过,你每天日思夜想都想要得到它,可是你一旦得到它,才发现,原来也就是那么回事。
品尝过女人滋味的祁同伟,对眼前的梁璐已然没有了丝毫的留恋。
她的优点他是一点都没看见。
她的缺点,却被无限的放大。
大自己十岁,和别人非法同居,未婚先孕,被抛弃后流产,无法生育,心里满是对男权社会的畸形报复。
哪一条,都是不可忽视的缺点。
所以,这婚,必须离!
……
下楼,拧开自行车锁,骑着九几年的二八大杠永久自行车,从京州市出发,前往自己所在的单位:林城市公安局。
全程二十公里,祁同伟每天上下班都骑自行车。
虽然林城是一座大型城市,可依然贫瘠,匮乏,柏油路很窄,放眼望去,满目疮痍。
三三两两的人头涌动着,人们似乎很迷茫。
祁同伟也很迷茫.
离婚后,自己将何去何从?
要不要马上辞职?
如果辞职,会不会因为没钱,而直接当乞丐?
九十年代,大街小巷最不缺的就是乞丐了。
犹豫再三,祁同伟还是决定先混几个月工资,攒点本钱再说。
来到单位,打水,沏茶,摊开林城日报,坐在椅子上,端起茶杯,吹茶,整套动作行云流水,枯燥乏味的一天又开始了。
十点半,没等到去民政局的梁璐,却等来了几个同事,一脸严肃的朝着自己走了过来。
手里还拿着铐子!
“伟处长,都是上边吩咐下来的,别怪我们啊!”
就这样,自己被不明不白的抓了进去。
祁同伟很愤怒:自己什么都没做啊,只是扇了梁璐这贱人两巴掌而已,现在家暴还不犯法吧?
就算犯法,最多是行政拘留,也不至于带上手铐吧?
没有人听他内心的独白。
这个世界最奇妙的地方就在于,任何事情都不以你的意志为转移。
有逍遥法外的坏人,当然也会有沉冤不得雪的好人。
他是被冤枉的,他们知道他是被冤枉的,他知道他们知道他是被冤枉的,他们也知道他知道他们知道他是被冤枉的,可是他们依然冠冕堂皇的把他给冤枉了。
祁同伟一直在想,他们到底是以什么名义将自己扣押起来的。
可惜,从进来到现在,已经三天了,没人来审讯他,甚至没人来看他。
他就像是一条被遗弃的野狗,若不是一日三餐有人送棒子面馒头,甚至以为自己是在做梦。
可是这不是梦,这是事实。
当记不清黑夜白天的时候,祁同伟才深刻的意识到:他失去了自由。
他终于忍不住了,愤怒的抓着铁栏杆,拼命的摇晃:“放我出去,放我出去,我是无辜的,我是无辜的!”
没有人回答他,四周只有他自己空荡荡的回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