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为了讲知见、证见和实见,我最近常观察书中的留言,想找个合适的例子,发现有书友对天心盟章程中的不留骨灰、遗体捐赠方面有不同看法,就用这个事为例吧,你从心欲的角度分析一下。
易:确实存在这样的意见,在微信发言中也有人明确反对,等我找找……就这段吧,比较有代表性,我摘录过来:
“目前,器官移植都是要人在活的时候就进行手术的,因此人没有死就会被摘取器官。这方面有很多报道,类似“研究生脚扭伤后脑死亡捐献器官”等等,触目惊心。
关于不留骨灰。如果后辈有能力为长辈购置安身之所并且花费也不高的情况下,恐怕大多数人是不能接受这个。每年清明和冬至的时候能扫墓,有个地方可以去寄托哀思,同时为子孙后代做个榜样。
俗话说。国家大事在于戎与祀,“祀”即形式也是很重要的,能体现一种庄重感”
米:你是怎么答复的呢?
易:我说天心盟的章程并不是法律,没有强制会员必须遵守所有条款。挣功德的事情,愿意多挣就多挣,愿意少挣就少挣,只要不违法,功德收入的快慢高低那是自己的事。
如那位书友说的不法分子盗卖尸体、盗卖活体器官,这种事和遗体捐赠是没有关系的,就算不签署捐赠协议,那些家伙该盗还是盗啊!这样的事情是犯罪,特别是盗卖活体器官,那是重大刑事犯罪,是杀人案件,凶手要被法办的。即使是他们手段巧妙,逃过了法律的制裁,也逃不过天道制裁,敢这么干,他们的灵魂还能有好日子过吗?
关于不留骨灰的事情,之前老师您已经把道理讲清楚了,从灵魂心欲角度上分析一下。我认为,很多人想留遗骨在人间,是为了人荣,认为这样做,后辈子孙会来纪念自己,使自己的灵魂获得尊荣。
米:保留遗骨或骨灰,未必能给灵魂带来尊荣。
易:是的老师,我认为逝者的尊荣,是靠他生前的贡献来获得,不是靠处置遗骨来获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