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01章 好像有点过度紧张(1 / 2)书荒了,写书才发现原来我很牛首页

红渠口村上口田的村民,昨天夜里给闹了半宿,一开始是邓灵宇到处找人,说女儿被野猪追,要大家起床帮忙。

然后是邓可可慌慌张张的跑回来,要大家去帮忙打野猪救她们家客人。

说实话,村子里面都有好几年没进来过野猪了。原来的猎枪也因为禁枪运行全都上交了,一时半会哪能找到趁手的家伙,但都是同一个村的,还多多少少牵了点亲戚关系,大家伙不好推辞,只能带上锄头棍棒这些,打算仗着人多,看能不能把野猪吓跑。

结果一伙人才跟着邓可可走了二十几分钟,他们自己反倒给吓了一大跳。月光下,一眼看去,前面的村路上,一个大头鬼,细细的腰加两条腿,浑身涂满鲜红的血,还一步一个血脚印子,竟然就这么堂而皇之的向着大家伙走过来了。

还好邓灵宇是包工头,常年带人做工,这群人有一大半是跟着他混的,不好意思丢下他跑路。要不然这锄头木棍保准会丢了一地,大家伙都得给吓跑了。

近了之后,大家才看清楚,哪是什么大头鬼。原来是一个小姑娘,用肩膀扛着一只大野猪回村来了。那野猪被她放了血,一路流过来,流了她一身,也流了一路。这画面,够红渠口村上口田的人吹上好几年了。

到了今天早上,已经越传越神乎了,什么山神娘娘下凡,杀猪妖祭先祖这些,反正,越说越离谱了。

不过,传说中的主人公,这会儿却又不得不起床了。

昨晚闹腾到了凌晨四点左右,她才终于回到邓灵宇家里,洗澡换衣服休息。那只大野猪,被她扛回来扔在了邓灵宇家的禾坪里,外面本来是要去救她的一大帮子大老爷们,烧水的烧水,去毛的去毛,剁脚的剁脚,砍头的砍头,拿着这只大野猪忙了个不亦乐乎,睡觉都顾不上了。

刘云依反正只要猪心,其他的随便他们怎么分,一概不管,抓紧时间休息了三个来小时,又急急忙忙的起床了。没办法,今天邓可可要去学校,大清早就得动身到邻县洞客县的高铁站去坐高铁。本来邓灵宇是要送她的,可是刘云依要抓住这点时间教给邓可可后续的修炼方法,干脆就承担了送她去上学的任务。

才刚走出家门,邓灵宇看见了她的身影,主动走过来对她说道:“云依,你要的猪心我按你说的方法给浸在水里了。”

刘云依对着他笑了一下,走过去一看,那猪心蛮大的,已经按她昨晚说的那样,给泡在一个瓷缸里。刘云依点了点头对邓灵宇说道:“小舅,谢谢啊。这猪心很难弄下来吧?”

说起这事,邓灵宇可来劲了,立即声音大起来,回答她道:“可不是,我还从来没见过这么难砍的猪心,我和老阮搞了好半天,才给搞下来。”他嘴里的老阮,是同村一起做工的同伴,并不是他妻子阮家玉。

刘云依知道妖心有多难弄下来,她第一次弄那条狐狸狗妖的时候,那小小的妖心都弄了好半天,还是阮子城来帮忙才搞定。邓灵宇一介凡人,手段根本不是阮子城可以比的。不过他有现代科技——电动手锯,在现代工具的加持下,终于还是完成了刘云依交给他的任务。

刘云依捧着瓷缸走回了阮子城的房间,她用密文将猪心封了起来,不过这次,她对这颗猪心没抱太大的期望,因为这只猪妖的宿灵已经被阮子城给捏散了,很可能烧不出妖心宝石。

转过头去,阮子城仍然还是如同一开始那样,一动不动的盘腿坐着,不知不觉他这样坐下来,已经快要四天了。刘云依回想起昨天夜里的生死惊魂,心有所感,嘴角慢慢翘起来,带着温柔的笑容,轻轻地走到了阮子城身前,她伸出双手,慢慢抚摸着他的脸,好一会儿后,喃喃的轻声说道:“大哥哥,谢谢。”

她的心中其实有很多话想要和阮子城说,可是话到嘴边,却变成了最简单也最真切的谢谢。没有阮子城,她的生命应该在昨夜就划上了句号,至于会不会轮回转世,会不会有机会就地重生,又或者,彻底化为猪妖的修为和养分。她不知道,无法确定。唯一能够确定的就是,阮子城在她遭遇生死大难的时候,救了她,不管如何,说一句谢谢,从心底表示感谢,都是应该的。

从宁绥县到洞客县高铁站,一路上都没有高速,只能在低速县道和国道上行驶,单趟就需要大约两小时左右。邓可可买的是上午十一点的高铁票,刘云依的计划很简单,她开车送邓可可到安平镇后,就在镇上找个地方,把《午刻修仙秘诀》复印给她,然后让她一路边看边问,争取在到达高铁站的时候,能够弄懂这部秘诀的关键部分,至于以后的修行路上再遇到问题,到时候威信来问就行了。就算自己没时间,也可以问阮子城。

也正是因为这样,刘云依全程都没有注意过车外的事情。她不知道的是,在她复印完《午刻修仙秘诀》之后,再次启动汽车去送邓可可的那会儿,正好与王东珏的车队擦肩而过。

从昨天中午时分出发,加上高速吃喝拉撒睡扣去的时间,王东珏终于在今天早上刚过八点钟的时候,到达了安平镇。

她没有急着去找阮子城的家,而是在路边的早餐摊将车队停了下来,一大帮子人都下车来吃早餐,顺便,她也想打听一下阮子城的家事。

安平镇因为是主营木材生意,开市一般也要晚一点,大部分木材店铺,要到上午九点多才会开门。这会儿大片空地,有些外地来谋生的,就会趁着这个空档,占据不算交通要道的公路,用闲暇时间来做些生意。

王东珏他们落座的早餐摊,就是这种性质的。

这个早餐摊生意不错,摊主是一对三十多岁的夫妇,丈夫负责下粉下面这些,妻子就负责打包油条包子什么的,生意倒是井然有序。

不过他们的地方有限,也就摆了两排六张桌子,原本就有顾客,王东珏他们一队十二人下来,立刻就把桌子都占满了。

王东珏倒也不挑,和张姐还有助理三个人就近坐在了一张较空的桌子上,这个早餐摊的桌子都是四人坐的,她们三个女人坐过来,原本坐着的那个男人反而不好意思了,可是左右看了看,又没有空位,只好加快速度吃自己的米粉。

王东珏看着他碗里红彤彤的一根根白条样的东西,想了好一会儿,才从记忆里想起来,这东西叫米粉,只是,看这样子,很辣啊。她忍不住有点好奇的向这个吃米粉的中年男人问道:“你这粉很辣吧?是不是特别辣?”

也是巧了,这中年男人正是阮子城的二叔阮青松,他听见对面这漂亮姑娘提问,看穿着打扮就和本地人不一样,何况一口流利普通话,那肯定是外地人,反而不答先问道:“妹子你是哪里人呀?”

王东珏看了他一眼,觉得这人气质还不错,像个正经人,也就回答他道:“我是魔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