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李拙艰难出恭之时,远处竟传来了马蹄声。
这可是马,古代绝对的战略物资,一匹好马的价值绝对要远远超过现代豪车。
“呸、肯定是一群为富不仁的混蛋!”正当李拙蹲在地上暗自腹诽的时候,马蹄声也到了近前。
一共有七八人,骑得都是高头大马,枣红色的马身威风凛凛。那七八人一看也都是富贵人家的公子贵女,一脸傲然之色。
“滚开滚开!”
那几名公子贵女见到路边等待李拙的小念和忠伯二人竟然一点都没有减速的意思,有两人甚至扬起了手中的鞭子。
“你敢!”
“啪!”
李拙刚一发声,那两人的鞭子就已经落到了忠伯和小念身上,顿时便是两道血痕!
这看得李拙目眦欲裂,赶紧冲下山去!
狗日的,老虎不发威真那我当病猫?玛德短期目标这不就有了,找机会先搞死这两个动手的!
“哈哈哈哈哈哈,两只贱狗也敢挡路。”
伴随着一阵嬉笑声,这几人已经骑马跑远了。
还好二人伤势不算严重,但是李拙的火气却难以平息。
“公子,我们不碍事的,你别生气。”忠伯害怕李拙冲动之下做出什么傻事,赶紧安慰,“看那服饰,应该是盘踞在信都郡的周家,是那里有名的地头蛇。”
信都郡便是李拙此次的目的地。他们需要先去信都郡领取具体的徭役任务以及需要提供给征调民夫的口粮。
“呵呵呵呵呵,我知道了忠伯,咱们赶路吧。”正愁找不到这几个人呢,信都郡周家,跑得了和尚还跑得了庙?
李拙露出春风一样的笑容,看得二人心里毛毛的。前几天对待山匪的时候公子可不是这个表现呀,真是一棒子敲得转了性?
唐朝人尚武,所以李拙虽然也算是读书人——虽然读得不怎么样——却也不至于是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书生。
李拙把小念身上的包袱——主要是这几天攒下的压缩饼干和冰糖——背到了自己身上,然后加快了脚步。
小姑娘在身后一边咋咋呼呼的抗议着公子抢了她的工作一边追着李拙的步伐。
李拙表情确实温暖,那是因为他知道了那几个狗东西的家。
现在快些走,据忠伯所说,前方十余里有个破落小驿站可以遮风挡雨,所以那伙狗东西可能在那里休息。
等会最好能遇上他们,那就可以想办法收点利息了。
至于周家,能教出这几个混蛋的家族估计也不是什么好鸟,有机会也要为民除害。
十余里路对于以前的李拙算是一个大挑战。不过现在李拙已经赶路了好几天,加之现在这副身体也算壮实,所以不多时,他们便赶到了这个破落小驿站。
驿站门口拴着几只枣红色高头大马。
嚯,真的在。
虽说是小驿站,也是有一个大院子以及几间遮风挡雨的屋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