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铃一顿,随后便回过了神:“我,我事情办完了当然要走,这个鬼地方我还一分钟都不想多呆了呢。”
夏冰眼角一挑,冷笑这看着她:“你别再是心虚吧?”
金铃闻言顿时也气不打一处来:“你什么意思?你怀疑我是吧?警察都允许我走呢!我一没动机二有不在场证明的!你凭什么冤枉我!”就在她理直气壮地吼完,突然想到自己还不是也冤枉了夏冰,登时便又觉得气虚地底下了头,可是他一眼扫过了夏冰脚上那一双白色的切尔西短靴的时候,眼前突然一亮,忍不住“欸!”了一声。
夏冰瞪了她一眼:“你又大惊小怪什么?”
“我想起来了!”金铃似乎十分兴奋,她抬起头看着脸上满是大写的“神经病”表情的夏冰,她兴奋道:“我想起来了!我想起我看见的那件大衣长什么样子了!”
“你又想冤枉谁?”
“不是不是!这次是真的!”金铃眼里闪着亮光,夏冰也忍不住被这股兴奋所感染,虽然语气挑衅,但也忍不住地竖起了耳朵,只见金铃指着她的鞋,兴奋地哆哆嗦嗦:“我想起我看到的那件大衣为什么会跟你的不一样了!因为,因为那个人穿着的那件黑色大衣的衣摆边上,有一圈白色的毛毛!而且不光底下衣摆有,背后中间也有一条竖着的白毛!”
夏冰闻言先是愣了一下,可是在脑海里描绘了一下这件衣服的样式之后,忍不住扑哧笑出了声:“你说的什么鬼?那是什么怪样子啊?现在哪里还有人穿这样的大衣?也太老土了吧!”
金铃见夏冰根本不相信,急得都要跳起来了:“真的!这次真的是真的!我没骗你!我真的看到了!因为这两圈白色毛在黑夜里特别显眼!但是因为我那会儿癔症,所以一时没有想起来,但真的是真的。”
夏冰摆摆手,仍旧表示无法相信,她盘算着金铃是第一次来旅社,而且以前也从没有什么交集,估计也真的就是个局外人,于是从吧台里拿出了账单,准备给她办理退房手续。
可是正在这时,夏冰那个外号叫做“鼹鼠”的同学突然又一次地站了起来,但是此刻,他的脸色却是苍白的犹如一张白纸一般,并且手中哆哆嗦嗦地举着手机,颤抖着道:“你,你看到的,是,是不是这件衣服?”
夏冰停下手中的笔,忍不住转过了头。
金铃闻言凑过去微微弯腰,眯着眼细细看了起来,不过四五秒,她立即十分笃定地指着鼹鼠手中的手机屏道:“对!就是这个大衣!”说罢,她似乎丝毫没有看到已经抖成了筛糠似的鼹鼠,继续做思考壮道:“欸,你别说,不光这件上衣啊,这身材好像也跟昨晚那个人挺像的。”
话音刚落,鼹鼠突然“啊!”地惊叫了一声,一把扔掉了手中的手机,仿佛看到了什么极度恐惧的事情一般一下子退到了后边,脚下一绊,一屁股摔倒在了地上。
不光是金铃,夏冰也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给唬的一头雾水。
她惊愕地看着抖动频率都快比上她的洗脸仪的鼹鼠,又看着地上屏幕仍在亮着的手机,大步走了过去,可她刚要弯腰去捡,鼹鼠就惊恐地大喊道:“她回来了!她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