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肉酸涩,食之乏味,叶思源强忍不适,几口将老狗血肉啃食大半。
滋养血肉后,整只黑太岁的身躯又大了一圈,可以撑起整张狗皮。
甩不掉的野兔皮黏附嘴边,捎带着几颗脱落的犬牙。
“黑子,今天给老李头进好货了啊,这么大一只兔子!”
叶思源扭过头,触手尖端的眼球将狗眼顶出,随机望向一旁。
不知名姓的游牧人笑呵呵招呼着,嘴里不停发出“嘬嘬”声。
这老黑狗居然有主?
叶思源扭过头,狗爪子扒拉落地的眼球,将其藏于土中。
低沉呜咽几声,便不去理旁边的男人,游牧人自讨没趣,便不再驻足逗留。
借着夜色遮掩,黑狗撑裂的糜烂血肉和皮毛裂痕都看不真切。
不然这行尸走肉一样的诡异模样,肯定得将那人活活吓死。
叶思源蠕动狗皮包裹的血肉,去河边灌了几口水。
北侧不过百米,便是花团锦簇般拥在一起的帐篷,篝火的烟尘中捎带了土腥气和羊粪臭。
叶思源抬抬头,凝视外围脱群的一座矮小帐篷,一股心安油然而生。
那帐篷破旧,饱经风雨,布满浅一道深一道的昏黄污渍。
内里明了一盏青铜豆灯,烛火摇曳,飞蛾不断在周围扑打火焰。
忽明忽灭中,一个拄拐的盲眼老人缓缓走出。
“黑子回来了?”
叶思源微微一愣,感觉眼前人无比亲切。
他在吞食黑狗血肉的同时,连同记忆和情感一并吃掉了。
看样子,眼前老人就是老李头了。
“今天孙家那娃送了点米面,咱爷俩饿不着了,嘿嘿。”
“给,你一半我一半。”
老李头弯腰摸索,将半块米棒子饼捧在手心。
叶思源向前凑了凑,嗅到一股好闻的米香。
只是吃过了新鲜血肉,这点米面粗糠,早已无法撩拨食欲了。
“怎么,你不吃吗?”
“你是不是又去糟蹋宁家的菜了?你当心被那小子捉去吃了肉!”
“宁妮儿挺好的闺女,怎么就摊上那么一个爹,我要是有那么一个好的闺女儿啊,咳咳……”
“我不是说你这狗儿子不好。”
“既然吃饱了就早休息吧,咱俩都老了。”
干硬杂乱的黑毛被一张老手抚过。
冷冰冰的死皮没有半点触觉,叶思源却细致感受到了这枯皮老手掌心遍布的茧。
他默不作声,望着老人眼睛流脓后凝固在眼缝中的垢,顿生恻隐之心。
本以为是一条丧家之犬,不想居然是老人家的心头宝。
将老李头唯一的精神寄托给吃了,多少有点愧疚。
“唔……”
“要是此地没有大风大浪,有机会我来替你养老吧。”叶思源心想道。
他本想偷吃几只羊完事,那些说来不过是用来买卖的牲畜,日后好偿还。
可这条黑狗不同,黑子承担的感情太过沉重了。
“好在此处距离服食教徒的住处不远,只要小心不暴露就是了。”
几条细丝般的肉须来回穿过崩开的血痕,将狗皮缝补得完整结实。
捋顺黑毛,遮盖起缝补的道道伤疤,离远了看,除了凸起的眼球和嘴中叼着的兔皮,叶思源和寻常黑狗别无两样。
整备妥当,他便蜷缩角落,眯眼休息。
飞蛾依旧奋不顾身扑向火焰,翅膀扇动火苗,帐篷内忽闪忽闪的,像接了台接触不良的电灯。
夜晚无人,更没人理会外圈的一个孤寡老人。
床上老人鼾声如雷,叶思源借着闲余,从漫长的苦熬中稍微喘了口气。
“虽说是夏日,但这里的天是不是太长了点?”
“心理作用?”
触手掐灭烛火,冷静下来,叶思源有了思考的余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