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翼课堂开课啦,包教包会。
迪克格雷森除了教阿宾瑟如何控制自己的能力外,还在传授格斗、语言、审讯、驾驶,可以说是用培养罗宾的办法培养阿宾瑟,倾囊相授。
但是阿宾瑟双眼的特殊能力是被动技能,是关不掉的,他无法控制眼睛的被动能力,就像普通人不可能不眨眼一样。
不过其他的东西,阿宾瑟学起来就很快了,短短一星期,他的徒手格斗可以和夜翼五五开,语言也可以做到多国翻译,驾驶起摩托车,还能漂移过弯,进步神速。
至于审讯,这个还用阿宾瑟学?眼镜一摘,眼睛一瞪,问什么,答什么!中招的夜翼今天穿什么颜色的裤衩,都能不受控制的说出来。
夜翼在开心的同时也在担忧着。
他开心着这个队员的优秀,以后可以非常可靠;而担忧着,如果以后阿宾瑟这家伙黑化了怎么办?该怎么限制他?
“啪!”夜翼甩了自己一巴掌,自己怎么能变得和蝙蝠侠一样多疑和阴暗,不应该学他,并在心里骂道:法克鱿,百特曼!
“哦,对了,阿宾瑟,明天和我一起去哥谭吧!蝙蝠侠和超人要去欧阿星出差,我估计那里会需要我。”
阿宾瑟没意见的点点头,说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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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望维度的系统后台处。
分身2号感慨:“真是可怕的学习速度!我要有那学习速度,早就成学霸了!”
分身1号露出睿智二哈的表情:“这就是所谓的郭靖版大智若愚?”
分身5号一个脑瓜崩,弹他脑门上,吐槽道:“扯淡的大智若愚,这叫心无旁骛!脑袋空空,学啥都快!”
分身4号服了这两個老六,提醒到:“这是刚刚的重点嘛?重点是夜翼刚刚说的话!要去哥谭了唉!人才批发市场诶!”
分身1号的表情更睿智了:“人家是去哥谭,又不是去阿卡姆疯人院。”
分身3号一副看傻子的表情:“这不都一样嘛,只要呆在哥谭,什么人才找不到啊!哥谭那里就跟捕鼠笼一样,迟早会有老鼠钻进来的!”
分身1号:“那也没用啊,阿宾瑟虽然开始有脑子,有常识了,但总体上还是个呆瓜啊!他万一出门被拐了怎么办?”
分身5号一拍桌子,怒怼道:“怕什么,怕个锤子!到时候我们来教阿宾瑟怎么做,不就行了!”
分身1号:“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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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谭市。
这是蝙蝠侠的城市,这里是DC世界最大的人才市场,里面民风淳朴,人才辈出,有小丑,稻草人,企鹅人,谜语人……,当然,他们不是最纯朴,最恐怖的,真正恐怖的是能够压制他们所有人的黑暗骑士,蝙蝠侠!
每当蝙蝠侠在外出差,这个城市的阴暗面,就会像是恐怖片的恶鬼一般,苏醒过来,准备开始吞噬生命,没人知道城里有多少的恶鬼,也没人知道他们会从哪个阴影里爬出来!
但有一个东西能够阻挡他们的脚步,蝙蝠灯,警局和蝙蝠侠联系的道具,他就像盏驱散恐惧的明灯。
由于哥谭的天气不是乌云盖顶,就是大雨倾盆,所以每天晚上居民都能从乌云表面看到蝙蝠的标志,只要这个标志在,他们便可安然入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