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之,事情就是这样。”法蒂玛说,“我们输了,一败涂地,大修女死了,同去的所有姐妹也一样。除了我,恶魔放过了我,你也可以说,恶魔放过了除了我以外的所有人。总之,我没有死,当我醒来的时候,我躺在机仆安息所的垃圾堆里,躺在堆积如山的湿件和金属断肢中。我的铠甲和武器都没了,身上只有披甲前缠绕的绷带。”
“为什么他会放你离开?”
“我当时也不知道。”法蒂玛说,“我大概在机仆安息所躺了十二小时,看着天空慢慢变亮,又慢慢黯淡下去。机仆安息所在费伯格区最北边的郊野,在那里,我能看见天空,那个时候圣莫瑞甘的天空不像今天。”她向身体一侧偏了偏头,在她右后方,阳光从封闭的窗栏处刺进来,像是一条尖锐的白线,“没有太阳,我看着晦暗的积云慢慢亮起来,然后又暗淡下去,满脑子都是在那里饿死自己。但我最后还是动了,天黑之后起了风,中巢的露天郊野到了夜晚,温度可能只有零下十二度。我从那堆腐烂的机仆湿件站起来,惊讶于为什么能够在那一摊恶臭的生物质里躺一整天。我开始往城区走,沿着来时候的公路,因为不这么做我就会被冻死。机仆安息所距离城市的穹顶有着二百四十公里的脚程。而我甚至没有一双鞋子。”
“我走了八个小时,直到天空开始再次发亮。直到这时候,我才看见大路上的第一辆车,‘铁拳莱恩’牌的货车,上面堆满了和我离开的地方一样的腐烂湿件和残肢断臂。”法蒂玛说,“我并没有指望在路上见到车子,宵禁刚过,这一定是去安息所丢弃死刑犯尸体的早班车。我早该想到的,从西边的刑场到安息所之间的距离超过五百里,而开车的司机一天需要跑两趟。他们当然会早早出发,远在太阳出来之前。那个司机认出了我,我也认出了他,他是我见过的一个教民,或者说,曾经是我见过的一个教民。一个达格达上来的底巢人,他管我叫‘大人’,问我需不需要他载我一程。”
“我想告诉他我已经配不上‘大人’了。想告诉他我只想在公路上被他碾成肉泥。但我没说出来,最后我还是坐了上去,车上还有几个人,估计是负责搬运尸体的苦工,他们冲我打招呼,有人甚至跪了下来,试图低头舔我的脚。”法蒂玛无力地笑笑,“现在想来我当时肯定看起来糟透了,衣衫凌乱,满身恶臭,沾满了鲜血和腐尸的组织液。我还没穿鞋,因为走了八小时而鲜血淋漓。”她说,“我没答话,找了个角落坐下。他们就这么带着敬畏看着我,看着一个曾经的战斗修女。他们或许以为我不屑于与他们交谈。”
“我知道我配不上他们的尊重,但我没有说话,我打定主意,让帝皇重新判断我是否值得。当天中午后,我终于回到了城区,当货车在埃克托尔主干道停下时,我跳下去直奔我的圣铃教堂,我那时想会跪在那里,再次向帝皇祈祷——不是国教口中那个天威不可测的神皇,而是那个带领人类踏入星海,赐予我们力量和真理的帝皇。我会向他发誓我将为人类存亡流尽最后一滴鲜血,我会向他发誓我永远不会再次被兴奋剂击倒。当我下车时候,我几乎快要晕了过去,我到现在都记得那一刻的每一个细节,我听见一个公务员和一群清洁工在街道的拐角吵架,闻到空气中随着热风吹来的油煎蚁牛罐头肉的香气。我知道出问题了。”
“怎么了?”李锡尼问道。
“我看不见灯光。”法蒂玛说,“过去的几年,我一直会在圣铃教堂的门栏和立柱上悬挂吊灯,点燃蜡烛。城区的夜晚比郊外暖和,但是依然能够冻死人——是的,哪怕是宵禁,也无法阻止那些无家可归者离开街道,有一些人无处可去,也哪儿都不愿去,比如说那些从底巢上来的流浪汉,他们甚至不愿意进教堂,因为他们拒绝相信帝皇曾经照拂他们的生活。至少,在我的教堂附近,有这些吊灯和烛台,就算在外面,他们总会稍微暖和一点。但是当我看见圣铃教堂时,我看见的是一个死气沉沉,灰暗无光的建筑:吊灯和烛光熄灭了,一点不剩。”
“你尝试进去了吗?”
“没有,当我看见教堂时候,我就知道全结束了。”法蒂玛带着挥之不去的苦涩笑了笑,“神皇诅咒我,神皇诅咒我的教堂。我知道我错了,我应该在机仆安息所自尽,在神皇的土地上,没有我的容身之所。”
阿斯塔特们再次对视。发表评论。
“如果是我,我会自尽的。”李锡尼用平静的语气说,他的目光中摇曳着血腥的赤红。
“我不会自尽。我会一直战斗到杀死恶魔,或者被恶魔杀死。”维尔茨说,语气中不乏嘲讽,他望向李锡尼,“诅咒者与迷失者,神皇已经做出了结论,我不明白我们还有什么继续往下听的必要,我们早该处决她,还有她们所有人。”
李锡尼想要开口,但是卡鲁日先一步说了。
“如果这座城市的深处依然埋藏着恶魔,而城市本身并不是我们的朋友,我们便更加需要尽可能通过拷问了解一切。”卡鲁日说,“然后,才是行动。你已经听见了战斗修女是如何失败的,而我们不会再次重复她们的覆辙。我们不会辜负神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