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十二章 被龙志强坑了的抢劫团伙(2 / 2)我在港综当大佬首页

李万雄解释道:“我看的出来,你的身体很好,我觉得你在床上的时间至少能坚持40分钟。”

听了李万雄的话,两边的高敏和王凤仪有些羞恼的瞪着他,现在这种时候说这个是什么意思。

红毛却是连连摇头:“哈哈哈哈,你可小看我了,别说40分钟了,一个小时都没问题。

我告诉你,当年我一个晚上夜御七女,一夜七次郎,号称金枪不倒。”

说到这里,红毛还得意的朝高敏和王凤仪耸了耸腹部,看的高敏和王凤仪又是害怕又是愤怒。

“佩服,确实了不起。不过我很想知道,你觉得差佬大概需要多长时间到这里,40分钟吗?”

听到这里,原本就不满的大哥对红毛说道:“别乱来,我们呆会就撤了。”

红毛不爽的看着李万雄:“小子,搞了半天你是想让我放过这两个女人啊。我告诉你,大不了我待会带着她们一起走,到时候就不仅仅是40分钟了。”

“哦,是吗,带着两个女人逃跑?

你确定你们是来抢劫,不是来拍电影的?

如果是拍电影,能不能告诉我摄像头在哪里?我好让自己更帅一点。”

“噗嗤!”

尽管十分紧张,但是李万雄淡定的态度以及话中的内容都把高敏和王凤仪逗笑了。

“你他妈的。”红毛的声音中透着股愤怒,似乎下一刻就要扣动扳机。

李万雄没答理他,而是抬头看了头顶上的监视器一眼。

只要他愿意,以他和阿大、阿三的能力,自然可以控制住这四个劫匪。

只不过,李万雄没打算这么做。

一开始,他其实没打算管这件事情。

对方抢的是珠宝店,又不是抢他的生意。而且他也不是差佬,打击罪犯、拯救市民不是他的工作。

但是,红毛的色心以及用枪口准自己脑袋的行为,让李万雄起了杀心。

可是,他又不能现在就干掉这四人。

即使事后可以找理由说是正当防卫,但是只要他是社团大佬的事情传出去,为了报纸销量的媒体一拱火,事情真相就不重要了。

就像他之前对袁浩云做的事情一样,所有人都会借着这个机会送他进监狱。

看着四人中的老大,李万雄说道:“看的出来,你们业务不是很熟练,否则不会一进来就开两枪,生怕差佬注意不到这里。

我希望你们明白,单纯的抢劫,与抢劫杀人,以及抢劫杀人强女干,这三者的罪名是一个比一个重。

除非你们能保证不被警方抓到,否则最好还是减少不必要的罪则。”

看着态度从容的李万雄,以及看起来不怎么好惹的阿大、阿二,四人的老大指了指红毛:“别给我惹事,我们快被龙志强那混蛋害死了,必须马上赚一笔钱离开香港。”

尽管有些不甘心,但是听到龙志强的名字,红毛只能恨恨的瞪了李万雄一眼,又贪婪无比的看了看高敏和王凤仪,最后不再搭理他们,继续巡逻。

他们四人原先只是街头混混,结果被龙志强找上门,邀请他们一起绑架一个有钱商人。

因为他们以前与那个有钱商人打过几次交道,所以龙志强才找的他们,请他们把对方骗出来,然后绑架。

结果没想到的是,龙志强拿到赎金后,就带着手下人跑路了,只留下明面上的他们四人被警方追捕。

为了跑路,也为了逃避有钱商人的报复,他们才临时策划这起抢劫,准备抢到钱后就离开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