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云市四大家族...徐夏李洛。”
“夏初雪,夏家的掌上明珠...这怎么可能。”
秦飞口中喃喃,一脸的震惊神色。
此刻,漆黑的小道中静悄悄的。
原本专注于调戏夏初雪的两位小弟转过头,望着秦飞,眼中满是期待。
他们也不知道自己在期待什么。
似乎秦飞不说出某句话,他们就浑身不得劲。
而夏初雪,明明很想抓住这来之不易的好机会逃脱,但此刻大脑却乱成了浆糊,四肢完全不听大脑控制。
呆呆的望着远处被漆黑遮挡了面容的男人,也在等着某句话,来解开自己的束缚。
过了许久,秦飞回想起有关剧情,一句话不自主的脱口而出:“原来是青云市四大家族夏家的千金,那我就更有兴趣了,今晚我就要做做你夏家的女婿,让你尝尝老公的厉害。”
此话一出,那头的三人同时松了口气,不同程度露出舒爽的神色,终于得劲了。
“我去飞哥,牛逼啊,一听这来头,我都差点儿吓尿了,你是这个。”红毛痞子朝着秦飞竖起大拇指。
绿毛痞子差点儿给秦飞跪了:“不愧是我飞哥,王霸之气十足,霸气的要死,今晚的暖床女主,我们必须帮你得到。”
“真是不知天高地厚,一个癞蛤蟆还妄想吃天鹅肉?你做梦!!!”夏初雪神色冰冷,眼中虽有厌恶。
但她也感到奇怪,方才的期待,还有听到秦飞那番话后,从内而外的舒爽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不过下一秒,她还是大声喊起了“救命”,早不喊晚不喊,偏偏这个时候喊,她也不知道自己这是个什么脑回路,反正就是想喊。
“系统,快出来啊,这是什么情况,我是穿自己写的书里边儿了?没这么玩儿人的吧,快给我个解释啊。”
这头,意识到真相的秦飞简直郁闷的要死。
麻蛋,刚才各种吐槽,还骗吃骗喝,跟个小丑一样,搁那儿怒喷作者。
搞半天,这书是他写的,他原来穿自己写的小说里边儿了!!!
而且不偏不倚,还穿到了被自己视为黑历史之一的小说中。
这是一本叫做《绝品都市花少》的小说,是秦飞初三时的处女作。
主角名字也很傻杯,为了霸气一些,干脆直接叫了王霸天。
看名字就知道有多恶心了,当时年少不懂事,看了几本装逼打脸爽文,就跃跃欲试,自己去写。
因为没有经验,只知道把主角写的牛逼,收的女人越多,车开的越多就会很爽,因此他犯了很多的大忌。
像先前那种幼稚牵强,尴尬到抠脚的剧情桥段,只是大忌的冰山一角,恶心的还在后边。
凡事看过的,基本都会在评论区整齐划一的打出四个字“作者傻杯”。
因此,这本书秦飞一直没能签约,因为网站不敢收。
而秦飞也因为写书而荒废了学业,在父亲不断切换武器,从母亲手中接过扫帚簸箕,苍蝇拍,柳条,堪称厄斐琉斯闪现狂风向前的殴打下。
他的处女作,在写到刚刚五十万字时,便被腰斩了,可以说,这是他太监史上的第一部小说。
尽管可惜,但那次殴打也令人回味,毕竟没过多久,父母便遭遇意外离世,只留下自己和妹妹相依为命,再也没有人往自己身上撒清辉夜凝了。
按照原剧情第一章,男主王霸天昆仑山学成归来闯都市,刚刚来到青云市,便遇到了被三个地痞无赖调戏的夏家千金夏初雪。
接下来,便是被用烂的英雄救美套路,由于当时秦飞还处于认为写的越夸张越爽的心态。
因此为了体现王霸天杀伐果断的性格,秦飞干脆让王霸天一掌一个直接给三名地痞无赖拍成灰飞,牛逼的不行。
当然,后边儿女主看一眼男主就羞涩,就幸福,就莫名其妙喜欢上,倒贴的傻杯剧情更是不会缺席。
想到这里,秦飞倒吸一口凉气:“红毛,绿毛,两个地痞无赖已经在场了,还剩下一个黄毛。”
说着,他拿出手机,望着屏幕中,自己一头杀马特黄毛造型,他无奈一笑,默默的点了根烟,四十五度仰望头顶的夜空:“唉,人生呐,多灾多难...”
周树人说的好:“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
显然秦飞已经做出了他的选择。
下一秒,他猛吸一口香烟,随后将烟狠狠的扔在地上,指着天空,歇斯底里的咆哮道:“系统,我曹尼玛!!!”
这一声,给那头的三人吓得一机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