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下午五点半,黄昏快要消散。
刘启明拿捏清楚,这是下套的绝佳好时机,不能在吃饭上浪费太多时间。
锅中的水缓缓烧开了,刘启明简单将肉食热了下,也算有口肉汤喝。
忙活了一下午,二人也有些饿得紧了,马上便开吃了。
这本身也是林文茹炖好了的狼肉,吃完也补了不少力气。
“耀光,你不是一时兴起吧。”刘启明喝完最后一口热汤后问道:“你要学的东西可真不少,第一次开枪怕是耳鸣得有老半天。”
虽然心里头并不排斥带着吴耀光,但是撵山毕竟儿戏不得。
如果因为自己大意,害他置于险境,自己良心肯定过不去。
吴耀光也嗦了口热汤,应道:“阿明,上次那种感觉,我在屋里躺着,想到了都会激动得跳起来。往后你教我怎么打枪,我替你跑镇里卖货。”
他自然不明白,撵山打猎岂止是打枪。
这门手艺要学的功夫太多了,而且一般不传外人。
开枪只是第一步,要真正在这大山里盘活起事业来,真没那么容易。
得亏刘启明是重生一世的人,没落入这时代的俗套约束,教人从不藏招。
而且,有个人分担背包重物也不坏。
说不如练,他收拾好锅碗瓢盆,平放在地上。
打包好装备后,他招呼了声:“吃完,出发!”
队伍整齐迈着步伐,太阳渐灭,穹顶的月光隐约可见得清朗起来。
夜幕彻底盖住了这广袤的中华父亲山,林间的鸟鸣,时隐时现。
二人三狗的队伍,没入在夜色之中,踩踏在溪流上的脚步声,啪嗒作响。
不知不觉,已往前走了几百米。
刘启明先独身攀上了一处小土坡,趁着光线还能看到远方,拿出望远镜观察了一圈。
“耀光,打猎的第一步是观察,不可能每次都运气好,有猎物送上来,我们要主动出击,自己找到猎物。”
见吴耀光点头记下,随后他又跳下小坡,领着他们往木林中走去。
让猎犬牵头追踪了一阵,踩得那枯枝烂叶嘎吱作响,这也是让火火和鱼杆在大蛮的带领下成长追踪的本领。
所谓猎犬追踪,无非是追踪在猎物在枝桠上、灌木丛中刮蹭的体味残留,又或者是粪便的味道。
见三只猎犬同时都围在这一处,看起来是值得下个套的好地方。
他摸了摸树上的树皮,有些刮蹭的痕迹,偏红的皮毛像是食肉动物留下的,散发着食肉者的浓烈体味,这里应当有食肉动物出没。
下套的成功率,就看这些基本功了,这里能有收成的概率性很高,于是便让吴耀光举着虎头牌手电筒,帮他照明。
趁着四下无声,相对安全,他小心撩拔开灌木丛。
下午那窝蛇逐渐是给了他一些心理负担,他缩着头拔开,幸亏是安全的一处地方。
挑了处粗细合适的树干,从包里取了根微粗的钢丝出来,一头做了个活扣,藏于灌木丛中,一头则系在树干上。
“这是用钢丝下活套的功夫,猎物越挣扎就会勒得越紧。”
吴耀光看着精妙,心里却有疑问。
“直接拿枪打不就好了,干嘛还费那么多功夫?”
“我们要守俗一些来说,这叫祖宗手艺。”刘启明边摆弄完善,边笑着说:“如果要实在一些说,那就是完整的皮毛更值钱,不是逼不得已不开枪。”
吴耀光这才点头想通:“说到底咱都是为了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