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家朗笑道:“近几日偶有困惑之际,老哥我会去乡野散心,意外发现,卫国之内,唯有泮源里一里耕地,植有宿麦。想必这也是小兄弟的手笔吧?”
“我更喜欢把宿麦,称之为‘冬小麦’。”谷翊点头道:“秋冬种之,经岁乃熟,故云宿麦。春秋时期,晋、周、鲁等地已有种宿麦的习惯。”
“但,时至今日,各诸侯国种植的冬小麦,十分稀少,或许冬小麦产量过低的原因造成吧。”
“既然朱总管说起此事,翊能否劳烦朱总管,替农户们寻一个提高产量、保取优良之种的办法?”
“朱家尽力而为。”朱家随口应下,他故意说这事,就是为了插手清水乡的农事,为农户们出谋划策的同时,验证一些自己的猜想。
两人又闲聊了好一会功夫,朱家才起身告辞。
鹦歌无法承受墨鸦和白凤时不时看来的眼神,第一次主动提问以转移二人的视线,“先生,朱总管著书立说,是他自己的宏愿还是农家为了破解自身的尴尬处境?”
“两者并不矛盾。”谷翊看破不说破,耐心为三人解释道:“朱家耗时短短十余天,就成书三篇,这几篇成书,必定磨尽了他自己毕生的农事经验,乃至于农家从创立至今珍藏的典籍汇总和过来人的经验。”
“而朱家却没有第一时间将其送去农家,反而送到了我的手里?你们觉得是因为什么?”
谷翊自问自答道:“因为,弟子数万的农家,内部六堂争权异常严重,且田姓掌权,外姓之人,不受重用。”
“《齐民要术》送去农家,要么被朱家外姓人的身份牵连,沦为权力争斗的牺牲品,久不面世,失去了它诞生的意义;要么是朱家屈服,农家著作,易名田氏。”
“送到我手里,则截然不同。我效仿秦国,以吏为师。尽管田户之子皆在识字读书,可我并没有效仿秦国用法家之学教学。”
“只是利用百家之言单纯教授他们识字,未曾教授断句明理。即便是现在我和许理等人还没有选择某一家的学说,但这是迟早的事。”
“和百家之学相比,乡野青少,对农事书籍《齐民要术》,有着天然的亲切感和认同感。”
“哪怕有个别青少受父母或其它因素在起初治学之时,选了其它百家的学问,中途也一定会去拜读《齐民要术》。”
“清水乡现在以吏为师的教学方式,远远要比朱家发动农家弟子传播快得多。”
“因为一些聪敏的孩子,在没有夫子教学的情况下,也能明白部分话句的真意。”
“再加上,各级胥吏相互交流或求学上级的过程中,也会读到此书。”
“届时,朱家在农家田姓还未布局争夺这番巨大名利之前,就能快速将这等名利据为己有。”
白凤因为鹦歌毫无下属之姿的自然表现,大胆提出了自己疑惑,“既然朱家也是为了名利,先生又为什么要帮他?”
谷翊更自然的为其解答了疑惑,“从利益方面来说,朱家得到这番名利,在农家的地位必定会得到提升,堂主之位,也未尝不可。朱家地位越高,我能得到的好处,亦随之越多。”
“从个人感情来说,朱家的品行,我倍加认可;不论朱家在其它方面如何,单在农事和万民生存一事上,乃是发自内心的忧心忧虑。”
“帮他传播《齐民要术》,不过是举手之劳,轻易就能完成的事,我想,我没有拒绝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