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章 报案!判刑!直接十年起步!(2 / 2)四合院:举报易中海私吞我生活费首页

“更没有将这笔生活费交给你和你妹妹?”

“对!”

“我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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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雨柱点头确认。

闻言。

已经将此案记录在本子的,那名负责接待何雨柱的警察立刻点头说道。

“好!”

“这个案子我已经给你登记好了。”

“你在这签个字。”

“然后就可以先回家了。”

“晚点我们就会安排人过去帮你处理这件事!”

“好!”

“谢谢警察同志!”

说着。

何雨柱便伸手接过了警察递来的报案登记。

一边在面签自己的名字。

一边又开口对警察询问道:“那个警察同志。”

“我想再问下。”

“如果说这个案件的情况跟我刚才所说属实的话。”

“我们院的这个管事大爷。”

“也就是那个易中海,他会被判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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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会!”

“这都不用想!”

“他这是属于私吞他人财产!”

“已经属于是刑事案件了!”

“而且!”

“若是他真自你父亲离开后就隐瞒了你整整十二年。”

“那这个情节就属于极端恶劣了。”

“要是判刑的话……”

说到这里。

负责接待登记的那名警察又突然像是想起了什么。

连忙开口问道:“对了!”

“你知道你爸他离开后。”

“每个月会给你和你妹妹寄多少钱的生活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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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块钱!”

何雨柱如实回答。

同时将手中签好名的报案登记本递了过去。

“每个月十块钱。”

“那一年下来就是一百二十块钱!”

“若是你爸这十二年来一直都在寄的话。”

“那到现在的话……”

“就是整整一千四百四十块钱!!”

“这个金额。”

“再加这个情节。”

“一旦判了,怕是最低都得十年起步了!”

“好,我知道了。”

“谢谢警察同志!”

“嗯,不用客气。”

“你现在就先回去吧,待会儿我们这边就会出警派人过去了!”

“地址是在:南锣鼓巷,西直门西边的三进四合院是吧?”

“对的!”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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