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没有将这笔生活费交给你和你妹妹?”
“对!”
“我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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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雨柱点头确认。
闻言。
已经将此案记录在本子的,那名负责接待何雨柱的警察立刻点头说道。
“好!”
“这个案子我已经给你登记好了。”
“你在这签个字。”
“然后就可以先回家了。”
“晚点我们就会安排人过去帮你处理这件事!”
“好!”
“谢谢警察同志!”
说着。
何雨柱便伸手接过了警察递来的报案登记。
一边在面签自己的名字。
一边又开口对警察询问道:“那个警察同志。”
“我想再问下。”
“如果说这个案件的情况跟我刚才所说属实的话。”
“我们院的这个管事大爷。”
“也就是那个易中海,他会被判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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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会!”
“这都不用想!”
“他这是属于私吞他人财产!”
“已经属于是刑事案件了!”
“而且!”
“若是他真自你父亲离开后就隐瞒了你整整十二年。”
“那这个情节就属于极端恶劣了。”
“要是判刑的话……”
说到这里。
负责接待登记的那名警察又突然像是想起了什么。
连忙开口问道:“对了!”
“你知道你爸他离开后。”
“每个月会给你和你妹妹寄多少钱的生活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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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块钱!”
何雨柱如实回答。
同时将手中签好名的报案登记本递了过去。
“每个月十块钱。”
“那一年下来就是一百二十块钱!”
“若是你爸这十二年来一直都在寄的话。”
“那到现在的话……”
“就是整整一千四百四十块钱!!”
“这个金额。”
“再加这个情节。”
“一旦判了,怕是最低都得十年起步了!”
“好,我知道了。”
“谢谢警察同志!”
“嗯,不用客气。”
“你现在就先回去吧,待会儿我们这边就会出警派人过去了!”
“地址是在:南锣鼓巷,西直门西边的三进四合院是吧?”
“对的!”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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