嬴政没想到赵辰对商鞅的评价这么高,不过这说的也是事实,大秦能有现在,商君功不可没。
“老爹你想想,儒家是不是就不能做到这一点呢?
儒家之下,君王对于功臣,也许君王一高兴就重赏。
而如果过段时间其他人,也有同样的价值功劳,可惜君王心情不好,就赏得少。
处罚时,也是由君王心情决定,所以导致的就是臣子的不服,凭什么他得的比我多?或者凭什么我就要受到这样的惩罚?
这也就是法治与人治的显著区别之所在。
当然,法家也不是最完美的,只能说,它适用于春秋战国这个时代,相对于儒、墨、道的治国思想,它更优越。
毕竟现阶段君主无形中的权利是很大的,即使君主实际没什么权利,但名义都必须打着君主的旗号,
才能使天下人诚服。
法家法律的制定,也是由君王与大臣定义的,所以当时无论哪家的思想,对于君主都是没有具体约束。
儒家,拿道义来约束君王,如果你不行仁政,就会亡国;
墨家,拿鬼神来吓唬君王,如果你不爱人民,天就要惩罚你;
道家,用无争来警告君王,你要是贪图越多,就越容易亡国;
法家,用法律限制君王,你逾越法律,无视法律,就会亡国。
老爹你想想,这其中可有一个硬性指标对君王阶段性出错的惩罚。
并没有,这就会导致一个后果。
君王一点一点的犯错,比如我只是有一点点不仁的地方而已,我只是今天逾越了法律的一条而已,这种做法,它不会导致这个王朝的立即崩坏。
但是“千里之体溃于蚁穴”,最终经过君王贪婪的欲望而导致王朝的覆灭。
法家其实还有一个缺点,“法”是很死板的,不变通的。
它的出现也是通过一些预计或是前期案件的发生,而制定的预防措施。
但是往往有“法”没能考虑到的地方,这也是为什么法律从来都是不完美的,随时随地都在变更的原因。
法家有个优点是“根据社会矛盾的不同,而法律是可以更改的”虽然它比儒家的“一成不变”好多了,但是它还是无法弥补法律漏洞的缺点。
对某些人来说,只要法律没规定到的地方,他就可以为所欲为。
这就是法家“万事依法”的一个缺陷,过于依赖法律,认为法律可以解决任何事情,这种想法就是错误的。
所以,我才会说要兼具外儒内法济之以道,这样才能真正做到各方平衡。”
“好,好一个外儒内法济之以道,辰儿,你很不错,很不错,哈哈哈!!”
“行了,大概也算讲完了,走了!!”
这一次,赵辰再也没给嬴政反应的机会,瞬间消失在章台宫。
“这臭小子,呵呵!!”
嬴政无奈的摇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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