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十八章 辰儿,你竟然在和孤偷(2 / 2)大秦:成圣后,抢了政哥入群名额首页

“这倒是没错,先前我可是专门研究过六国的司法过程,比较之下,我大秦是最完善,也是最好的。

我大秦的司法制度鼓励通过正常的审理获得案情,不能正常得到案情的才用笞掠。

大秦把审理的结果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即“能以书从迹其以言,毋笞掠而得人情为。”即不经过笞掠而得到口供的,为“”。

第二类为“下”,即“笞掠为下”,意思是审讯时动用笞掠等刑讯的方法才弄清案情的为“下”。第三类为“败”,“有恐为败”,是指通过采用恐吓的手段才弄清案情的为“败”。

整个审理的过程分为三步:1听当事人陈述,即使明知当事人有虚假的陈述也不打断他;

2对记录中当事人的陈述有矛盾的地方发问,再进一步记录;

3,对多次变更口供的人,或拒不交代案情的人,经过司法官的同意进行刑讯。

之后就是判决。

也叫读鞫,判决以后要向当事人宣读判决叫做读鞫,读鞫以后如当事人服判,就开始执行判决;

乞鞫:如果对判决不服,当事人可以要求复审,叫做“乞鞫”,乞鞫可以由当事人自己提出,也可以由当事人的亲属代为提出,但是必须在判决以后提出。

这种审理方式已经很完善了,暂且不需要多做更改。”

说到此,赵辰也是无比的佩服。

这套司法程序甚至于前世都有很多相似之处,西方文明也是在一千几百年后才建立这种成熟的法律程序。

大秦可是超越了他们一千多年,也正是这种成熟的法制,大秦才保证国家秩序井然,相对六国成为一个清明之国。

这才是大秦不同于六国的根本原因。

“没想啊,辰儿,过去三年你调皮捣蛋,课睡觉,气走老师,孤都以为你难堪大任,没想到你是在和孤作秀啊!

看来你私底下没少努力啊!其他暂且不谈,就是对大秦和六国的治理理念你倒是研究的无比透彻。

看来辰儿你对法家很崇拜啊!!”

“这倒没有,我只是对法家的很多理念很赞同。

儒家甚至还诋毁法家倡导耕战、禁止诗书、禁止经商,给人民的带来战争,是愚民。

这我就笑了。

这个世界要是没有战争,只有一个可能!一统!

如果做不到,那么战争是永远不会停息的。

而“和平,一统”靠的是什么,可不是儒家所说的什么“仁爱”与“良心”,而是靠的自己国家的实力,只有自己拥有强大的实力,他国才不敢侵犯,而儒家那套说辞,只是弱者的自我安慰而已。”

“好,说的好,赵高,都记下来,到时候让扶苏好好看看!!”

“奴婢领命!”

其实从赵辰一开始说话,赵高就开始记录了,他心里认为这将是自己巴结公子的好机会。

果然如此,没看大王高兴连连叫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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