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7章 以躲债为目的的技术性离婚(1 / 2)做律师,我可太正义了首页

“原告刘文义诉被告王磊、梁爽债权人撤销权纠纷案件,现在开庭!”

“首先进行双方出庭人员身份核实,请原告方先陈述本次出庭人员身份。”

“好的,审判长。”

罗浩听到审判席上的指示后,对着审判席点头示意:

“原告方出庭人员为原告刘文义本人,还有原告代理人罗浩,高晟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

“陈述完毕。”

案件当事人委托律师出庭代理诉讼案件,通常分为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两种。

特别授权意味着当事人将全权委托律师处理案件,律师根据当事人委托有权进行起诉、开庭、调解、撤诉,变更诉讼请求等与诉讼相关的事项,类似于一揽子打包给律师处理。

一般授权则是指当事人给律师的委托权限仅限于开庭、递交材料等事项,如果没有当事人的明确授权,律师无权代理当事人进行调解、撤诉等特定事项。

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只能给律师出一般授权。是否同意离婚,得本人做决定,律师不能在庭上代替当事人表达是否同意离婚,所以离婚案件通常需要当事人本人进行出庭。

而除离婚案件外的其他民商事案件,委托律师通常都是特别授权,并不要求当事人本人必须出庭,看个人意愿。

刘文全委托罗浩办理案件是做特别授权,但由于刘文全本人对于案件十分上心,所以今天特意从公司请事假来开庭。

在罗浩陈述原告出庭人员身份的同时,审判长吴勇军一边低头翻看着诉讼材料,等到罗浩说完后,吴勇军又扭头望向了被告席:

“请被告方陈述本次出庭人员身份。”

被告席上,王磊见法官望向自己,连忙朝审判长挤出微笑。

王磊正想开口回答审判长,高菲拦了下来:

“我来统一说吧。”

“被告方为王磊、梁爽,其中王磊本人出庭。二位被告共同委托兰元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高菲作为代理人,高菲律师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

“审判长,被告方出庭人员身份陈述完毕。”

书记员见审判长望向自己,赶紧作出回应:

“双方代理律师的委托手续材料均已收到并核实无误。完毕!”

见此,吴勇军拿起法槌一敲,

咚!

他缓缓开口:

“本案由天海市海峰法院进行审理,由审判长吴勇军,以及审判员江芒、何少杰共同组成合议庭。”

“双方当事人对由本人担任审判长,以及对合议庭成员及其他办案人员是否有异议?是否要申请回避?”吴勇军询问原被告双方。

“无异议。”罗浩道。

“不申请回避。”高菲道。

“本案由原告刘文杰以债权人身份诉至法院,要求撤销二位被告之间签署的离婚协议相关条款,合议庭依法确定本案案由为债权人撤销权纠纷,双方当事人对该案由是否确认?”

“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