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淅出言提醒,“你发布的时候注意版权,最好先去做着作权登记,然后再发布,不然到时候被人抄袭了容易说不清楚。”
这种事曲绵绵也不是第一次遇到了,因此很有经验,“放心吧,源文件还在我电脑里呢,各个版本也都做了备份。要哪天真出了纷争,不还有你这个做知识产权的吗?有专业人士在,我才不担心呢!”
你最好别出纷争,陈淅心想,知识产权纠纷有时候比民事纠纷还费劲,她可不想因此和人网上对线,骂人她可不在行,最多就是提供法律支持。
“还有啊,在同事面前,可千万别暴露自己的id,万一哪天和公司有劳动纠纷了,你这些画的归属,就很难界定了。”
毕竟是劳动合同期间完成的,和本职工作沾边的创作,公司要是和你死磕,非说是职务作品,你到哪儿说理去?
常见的职务作品有两种,一种是根据公司任务创作出的作品,着作权归创作者所有,公司有优先使用权。并且作品完成两年内,作者不得擅自许可第三人,获得的报酬也要与公司按约定分配。另一种则是利用公司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出的作品,如使用公司的收费制图软件完成的设计图,作者仅有署名权和获得公司奖励的权利,至于其他权利,则属于公司。
但在实际生活中,第一种一般默认归属于公司,员工只是完成者,有时候连名字都不会署。第二种则视情况而定,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可能是员工私活儿,与本职工作不相关的,那就是摸鱼,只要不被发现,权利就默认归属于员工自己。这其中最容易出纠纷的,就是员工私活儿,因为双方都认为权利属于自己。
像曲绵绵这样的设计师,如果她画的人设图火了,有利可图,并且被公司发现,那其中可掰扯的地方就多了。比如说诬蔑她使用了公司的电脑和付费软件、这幅图是公司发布的任务、图稿是领导的创意等。只要牵扯到利益,什么匪夷所思的借口都会出现,
略微在群里解释了一下职务作品的含义,陈淅总结道:“就像你在外面偷偷干副业,千万不能被同事和老板发现一样,你的爱好若能赚钱,也千万别被他们发现,否则就是无尽的麻烦。这年头,谁知道你对面的是人是鬼,会不会害你,所以还是小心为妙。”
曲绵绵经历过这种网络背刺,因此明白她说的有道理,“自从去年被人追着骂后,我就想明白了,所以没敢跟同事们爆id。万一有人搞我,捅到公司里去,这班也就上到头了。”
崔冷月是资深网民,最不怕的就是网上骂战,“下次再有人挑事儿,姐姐还帮你骂回去,放心!”
燕阳可是知道崔冷月的嘴有多毒,之前追明星的时候那一场场粉黑大战,直接屠了她这个圈外人的微博首页,点进关注里全是她的转发,根本看不到其他人的微博。“提个建议,下次你们再微博掐架的时候,千万记得屏蔽我,我的首页全被你们污染了。”
陈淅也深有同感,在下面打了个“+1”。
眼看着吴颂和戚湘也默默点了“+1”,崔冷月气笑了,“你们可是我亲姐妹啊!我上阵杀敌,你们怎么能拖我后腿呢?”
陈淅提议,“要不,你开个小号?”
崔冷月无奈,“行吧行吧,服了你们了,还是老六好呀!没有跟你们一起拆台。”
就在这时,曲绵绵的“+1”突兀地冒出来,打了崔冷月一个措手不及。
燕阳发了个“大笑”的表情包,“看看,看看,犯众怒了吧?如今连绵绵也不帮你了!”
曲绵绵赶紧甩了个“抱头鼠窜”的表情包,“老三我错了!求轻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