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禾看到一个未见过的版本的盗版碟带就要买下来,这样一来,两个月的时间,整整买了二十多个CD和磁带版本,这也是因为到后来张禾跑得没兴趣了,所以才没有买更多版本的碟带。
如今走到哪个音像店,只要等一会儿,绝对能听到这两首歌轮番播放。
这一切的种种,都在证明这两首歌已经红了。
不过,作为这两首歌的创作和演唱者,两人就算是在音像店内呆一天,都不会有一个因为这两首歌而专门买碟带的人知道他们是原创者,真的是歌红人不红。
事实上,这也是刘易想要的结果,因为就在这两首歌渐渐红起来的时候,就已经有人开始接触他们,花钱请他们去唱歌,这就是商演来了。
不过,刘易直接拒绝了,一来此刻商演的价值太低,毕竟他们还真算不上什么明星,二来自然是刘易有意将歌与人分离,避免被打上“网络歌手”的标签,否则对今后的发展肯定有着很大的影响,毕竟梦境当中那些火过一阵的网络歌手到后来统统都消失不见了。
无论是否愿意承认,但是在绝大多数歌迷和业内人士心目中,现在的网络歌手绝对是要低上一等的,一旦绑定了这个标签,将来想要去掉这个标签可能要几倍甚至是十倍以上的努力。
刘易也只不过是想赚一笔就走,所以只要歌赚钱就行了,歌手本身就没必要绑定下来,虽然将来也会有人知道这歌是他们唱的,但过了这歌的当红期,不会给大家根深蒂固的印象了。
别小看“标签”这个东西的影响,比如在国内抗战片,倭军要是没点卫生胡,估计国人很难认同这个倭军,觉得演得不够好,在欧美印象中的国人,自然也是有着固有印象,如果超出这个印象范围,估计对方就理解不了了,就不会买账……这就是标签!
尤其是对演员来说,演一个角色如果被贴上这个角色的标签了,那么今后演什么都像这个角色。
刘易尽量让这个标签影响小一些,所以跑商演什么的,就暂时没接,反正也没有多少钱,还要去遭人白眼。
期间也有不少的小唱片公司来找到他们,声称要签他们,刘易也清楚对方什么目的,更何况他们本身就有自己的公司,自然是统统都拒绝了。
这样一直到彩铃SP来找到刘易,原本他这两首歌都发在163666声贝网,还以为声贝网会先找到他们,毕竟他们的歌在声贝网上的数据相当好,他们应该第一时间就知道这两首歌,然后找到他们,毕竟声贝网也是有接入彩铃资格的,但最后先找到刘易的是旧浪。
旧浪明显已经不知道他们曾经已经合作过,毕竟刘易也不是什么大明星,只是一个普通歌手,对方不认识他,也没有记住他的义务,而且这次也换了新的人员与他接触,所以就当是一个新的合作对象吧。
不过,这次刘易选择了签订分成协议。
“你要想清楚,如果签订卖断协议,因为你的歌曲已经红了,所以会给你一个相对较高的价格,但是如果签订分成协议,是要按收入来分成的,有些歌曲看似很火,但是到了彩铃业务上,就很一般,时下那些当红歌手的歌曲很少有大卖的……到时候可能拿不到多少分成的!”对方提醒刘易。
刘易也不听劝,毕竟他就是冲着彩铃业务来的,所以自信很足,坚持要签订分成业务。
签完协议之后,刘易与张禾庆祝大吃了一顿,虽然这时候因为吃住和注册版权把之前赚的钱花得差不多了,但是也不差这一顿的钱了,更何况很快就要赚钱了不是?
“易哥,你说咱们这歌能在彩铃上赚钱吗?”张禾还是受到影响了,毕竟之前刘易跟她说要在彩铃上赚钱,她虽然相信刘易,然后特意去了解了一下彩铃业务,发现彩铃业务中最火的那些歌也没有几首当下很红的歌,尤其是那些大明星的歌几乎都没有看到。
再加上之前听那话,张禾就有些担心,他们这两首歌别看在网络上也很红,但是彩铃上赚不赚钱就不一定了。
刘易笑道:“放心吧!这个我有数了!”
当这两首歌在网络上走红之时,刘易对于这世界的某些喜好就越来越是了解了,知道这世界在某些程度上来说,与梦境当中也有很大的相同,只不过有些细节方面不太一样,比如某些人并没有出现,但也有与之相类似的人存在,比如港岛的四大天王,比如内地的小生和小花等,虽然不是刘易耳熟能详的那些人名,但都有类似点,似乎两个不同的世界有着某些相同的必然性。